近年來,紫陽法院本著司法為民宗旨,在辦理司法救助案件中始終堅持“救急救困、應救必救”原則,不斷提高對困難當事人的救助力度,深化司法救助措施,拓展司法救助功能,通過司法救助來傳遞溫度、傳遞黨和國家的關愛,切實增强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滿意度。
2019年,張某在為戚某提供勞務過程中意外受傷,因賠償問題雙方發生分歧,後經紫陽法院調解,由戚某分期支付賠償款35000元。調解生效後,戚某未依約履行,張某遂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查明戚某無財產可供執行。而張某原本就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又因受傷手術治療花費巨大,使得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生活陷入困難。今年遂向紫陽法院申請司法救助,綜合審判庭的法官受理該案後,一邊實地走訪調查,詳細核實了張某的家庭生活狀況確實困難,一邊又多方查找聯系到被執行人戚某,與其溝通,耐心釋法析理,最終在承辦法官的努力下,被執行人戚某主動支付賠償款9000元,法院又為張某爭取到司法救助金10000元,及時緩解了張某的家庭困難,幫助張某一家渡過難關,重拾生活的信心。
2020年,黎某以其與黃某提供勞務合同糾紛案申請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黎某體弱多病,其兒子是軍人,遠在西藏服兵役,全家四口人僅靠兒子在部隊的服役收入維持生活,家庭生活困難,遂向紫陽法院申請司法救助40000元。紫陽法院經過調查核實後,快速辦理、快速審批,用實際行動體現擁軍優屬。
司法救助,一頭連著百姓疾苦,一頭情系著司法溫情。今年以來,在縣委和上級法院的大力支持下,紫陽法院積極主動為困難當事人申報國家司法救助,現時已立案辦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為困難當事人申請司法救助資金9萬餘元,有效幫助各類當事人緩解生活困窘,向人民群眾傳遞社會的關懷和司法的溫暖,有力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下一步,紫陽法院將繼續秉承“解民憂、紓民困、暖民心”的司法理念,持續推動“我為羣衆辦實事”實踐活動,認真落實好國家司法救助制度,把司法救助工作做實做深,全力搭好司法機關與困難群眾的“連心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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