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寧夏回族自治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發佈寧夏回族自治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公告(第12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應對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指揮部公告
(第12號)
一、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凡寧夏回族自治區行政區域外人員入寧,須持48小時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入寧,須按規定完成7天居家健康監測。
二、凡9月23日以來有內蒙古自治區額濟納旗旅居史人員,或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人員,以及健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人員,須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村)、組織、飯店報告並接受健康管理。
三、凡入境未滿28天的入境解除隔離入寧人員,入寧時須接受新冠病毒核酸和血清抗體檢測,並按規定完成7天居家健康監測。
四、寧夏回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人員非必要不前往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有感染風險的地區,確需前往的須提前向所在社區(村)或工作單位報備並做好個人防護。返寧後,須向所在社區(村)或工作單位報告相關情况並按規定接受健康管理。
五、發生疫情的地級市轄區內人員非必要不離開當地,確需離開市域的須持48小時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
六、發生疫情的縣(市、區),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須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轄區內人員應主動配合做好核酸檢測等工作。
七、自10月22日起,發生疫情的縣(市、區)轄區內中小學、幼儿園暫停線下教育教學活動,有條件的進行線上教學。大高職院校實行封閉管理。
八、自10月22日起,寧夏回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旅遊景區和棋牌室、影劇院、网咖、歌廳、酒吧、檯球廳、博物館、圖書館、健身場所、培訓機構等有關室內公共場所暫時關閉;商超、餐廳、農貿市場、飯店、醫院等人群密集場所實行限流、限時、錯峰等疫情防控措施;監所、社會福利養老機构暫時封閉管理;所有宗教活動場所暫停對外開放,暫停集體宗教活動。涉疫公共場所實行封控措施。
九、發生疫情的縣(市、區)暫停各類線下會議和活動。其他縣(市、區)近期原則上不舉辦各類線下大型會議和活動,確需舉辦的按程式嚴格報批。
十、個人密切關注自身健康狀況,不聚集、不聚餐,養成良好衛生習慣,主動接種新冠病毒疫苗,一旦出現發熱、乾咳、乏力、嗅覺味覺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不適症狀,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同時,儘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近前往醫療機構就診。
寧夏回族自治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1年10月21日
編輯:任勤娟徐海鵬
實習:徐春露
責編: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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