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前,市民王先生因患腦部疾病不幸成了植物人,沒有任何行為能力。然而,家屬申請傷殘鑒定證明時,卻被要求王先生本人必須親自到場。
王先生的妻子張阿姨告訴記者,丈夫一年多前患有腦部疾病,雖說做了手術,但身體還是每況愈下,逐漸變成了植物人,現時住在楊浦區新華醫院。
張阿姨和家人一直在醫院悉心照顧王先生,但是高額的治療費用壓得他們喘不過氣來。
瞭解到植物人辦理殘疾證能拿到部分補助,張阿姨的弟弟來到楊浦區長白新村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諮詢了相關辦理事項。
而想要辦理殘疾證,首先需要前往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遞交申請資料,獲得一張殘疾評定預約單,這個步驟可由他人代辦。
長白新村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表示,經過上述步驟後,接下來的評定就需要由本人參與了。預約單上顯示,傷殘等級鑒定這個步驟,需要申請人本人攜帶身份證等資料前往指定醫院。
工作人員稱,預約單上寫明,申請人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及殘疾評定所有的資料,再帶上預約單到醫院鑒定。
張阿姨表示很無奈,丈夫都是“植物人”狀態了,如何親自到場?
記者査詢後發現,在楊浦區,做肢體殘疾類傷殘鑒定的醫院只有楊浦區中心醫院和一家康復醫院,王先生所在的新華醫院並不在其中。
張阿姨聯系了楊浦區中心醫院和相關部門,詢問是否必須已是植物人狀態的王先生本人親自前往做鑒定,也得到了肯定的答覆。
隨後,記者致電楊浦區殘聯,工作人員也表示確實要植物人本人前往指定醫院。
無奈之下,張阿姨想過叫120救護車或者計程車接送王先生往返。但因費用、時間等種種原因,未能成行。
最後,還是請朋友幫忙,開車送王先生和張阿姨去了楊浦區中心醫院。
對此,街道工作人員表示,街道的工作只負責到給予申請人預約單。之後的傷殘鑒定,殘疾證的領取等步驟均與街道無關。植物人王先生的遭遇他們會向相關部門進行反映。
(來源:新聞坊、瀟湘晨報)
原標題:女子為植物人丈夫辦殘疾證,被要求“必須植物人本人來”
編輯施尚景劉夢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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