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10月20日啟用電子駕駛證不用擔心忘帶駕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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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從10月20日起,只要您的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為烏魯木齊,並通過“交管12123”申領到電子駕駛證,今後您開車出門就不用隨身攜帶駕照本了。昨日,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召開媒體通氣會,按照公安部的安排部署,新疆烏魯木齊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作為全國第二批機動車駕駛證電子化推廣應用點,分別於10月20日,10月23日起正式啟用電子駕駛證。10月20日是烏魯木齊作為自治區首個試點城市,啟動申領電子駕駛證業務的第一天。

從10月20日起,只要您的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為烏魯木齊,並通過“交管12123”申領到電子駕駛證,今後您開車出門就不用隨身攜帶駕照本了。

昨日,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召開媒體通氣會,按照公安部的安排部署,新疆烏魯木齊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作為全國第二批機動車駕駛證電子化推廣應用點,分別於10月20日,10月23日起正式啟用電子駕駛證。

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車輛管理支隊支隊長王擁軍介紹,電子駕駛證與紙質駕駛證具有同等效力,在辦理交管業務、接受執法檢查時出示使用,並拓展到客貨運輸、汽車租賃、保險購置等業務使用,為駕駛人及相關行業提供線上“亮證”“亮碼”服務,更好便利羣衆辦事和駕車出行。

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車輛管理支隊駕駛人管理大隊副大隊長馮小銳告訴記者,電子駕駛證具有統一性、實时性、安全性3個特點。它統一通過“交管12123”發放,電子駕駛證樣式全國統一;電子駕駛證通過全國警察交管電子證照系統生成,動態顯示駕駛證狀態,方便實时査詢、實时出示、實时核驗;與此同時,電子駕駛證採用數位簽章防偽技術,有效防止篡改、偽造,保證電子駕駛證真實唯一、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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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10萬餘人申領電子駕駛證

10月20日是烏魯木齊作為自治區首個試點城市,啟動申領電子駕駛證業務的第一天。截至當日19時30分,共有10萬餘名駕駛人通過“交管12123”申領機動車電子駕駛證。

昨日,市民畢海娟在車管所警察的指導下,順利領到機動車電子駕駛證,從下載App到申領完成等待稽核,全程只花費不到5分鐘。

“從此出門再也不用帶紙質駕照了,用手機就能出示駕照。”畢海娟說。

記者瞭解到,每一筆通過“交管12123”申領機動車電子駕駛證的業務最終須經過自治區公安廳相關部門稽核,申領首日,約有7%的申請人未通過審核,在未通過原因中,電子駕駛證照片不符合規範的占7- 8成。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駕駛人管理科科長薑小東介紹,並不是所有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都能申領電子駕駛證,為提高市民申領通過率,避免操作失敗,薑小東特通過本報針對機動車電子駕駛證的申領細則做詳細解讀。

五類情形無法申領

截至2021年10月20日,烏魯木齊駕駛人保有量達1382337人,並以每月1萬人的速度遞增。

現時,自治區內,僅限核發地為烏魯木齊市的駕照持有者可以申領電子駕駛證。需要提示的是,申請人的駕駛證應當在有效期內,駕駛證存在扣留、暫扣、逾期未體檢、逾期未審驗、公告停止使用等情形的,無法申領電子駕駛證。

電子駕駛證可換照片

通過手機申請電子駕駛證時,可以在“交管12123”App首頁點擊選項“更多”,在駕駛證業務下找到“駕駛證電子版”模塊,點擊進行申領。申請人身份證有效期在10年內的駕駛人申領時,系統將自動調入身份證照片。駕駛人也可通過現場手機拍照或從手機相册選擇證件照上傳。提交照片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在1個工作日內進行稽核,對符合要求的,“交管12123”App將生成電子駕駛證,並推送申請成功資訊。

已申領電子駕駛證的,如申領時為自動調入的身份證照片,不滿意可選擇更換照片,但如果申領時為自拍或調用手機相册照片,系統將默認您已更換了電子駕駛證照片,您須在申請成功6個月後,才能再次更換電子駕駛證照片。

紙質駕照有變更須重新申領電子駕駛證

薑小東說,申領了電子駕駛證後,紙質駕駛證不可隨意丟棄。對於已申領電子駕駛證的,因准駕車型、駕駛證有效期、發證機關等發生變化,辦理換證業務後,申請人需要重新申領電子駕駛證。

申請人若因特殊原因無法通過“交管12123”App申領電子駕駛證的,可到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領,車輛管理所稽核後將通過“交管12123”App發放電子駕駛證。

需要注意的是,電子駕駛證有動態二維碼,不可截圖保存使用,需實时點擊査詢、出示。

證件照須符合下列要求

●背景白色、拍照環境光線均勻,申請人坐姿端正,雙肩水准,表情自然,正視鏡頭。

●著深色衣服、免冠,頭髮不遮蓋面部、耳朵,髮型不淩亂、蓬鬆,不化濃妝,不著制式服裝,不戴口罩、墨鏡、帽子、圍巾、飾品。

●不得衣衫不整、著過於暴露服飾,不做誇張姿勢,不打手勢,不眨眼睛。

●不得上傳不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違反社會主義道德風尚、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標識、數學、字母、文字等有關內容。

●不得上傳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有關內容。

●應上傳近6個月內的證件照片,不得對人像特徵進行科技處理,不得使用合成相片。

違反上述規定導致後果及責任由本人承擔,警察交管部門有權終止駕駛證(電子版)服務,並保留追訴權利。

文/烏魯木齊晚報全媒體記者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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