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沒有駕駛證開車不會被查到的,沒想到……”當事人後悔不已的說道。10月17日,新和縣警察局交通管理大隊警察查獲一起無證駕駛交通違法行為。
當日19時30分許,一輛白色新N“起亞”牌小型轎車在距離警察不遠的地方緩慢行駛,形迹可疑,警察當即示意司機停車接受檢查。在檢查時警察發現駕駛室內的男子,神色慌張,回答問題支支吾吾且不能提供相關證件,警察遂將該男子帶回檢查站進一步核查。
經瞭解,該男子姓王,在執勤警察的盤查下,王某承認了自己在沒有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况下駕駛機動車這一違法行為,王某心存僥倖以為能躲避公安機關的檢查,誰曾想被警察逮個正著。
警察向王某闡明了無證駕駛的危害性,對其進行了嚴厲的責備教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依法對王某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500元,拘留15日的處罰。
新和交警提示:無證駕駛是十分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因駕駛員未經過專業培訓和考試,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基本駕駛技能,如遇突發情况會引發交通事故,嚴重威脅著過往車輛和行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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