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某的父親老伍至今無法原諒女婿桂某,在伍某和其女兒雙雙墜樓身亡的事情發生之前,兩人婚姻長期存在衝突,桂某曾家暴伍某,伍某去世前曾與桂某發生爭吵,最讓老伍無法接受的是,當女兒和外孫女都墜樓後,桂某將二人墜樓的場景拍成照片,發送到伍家家族微信群內,還發送文字“過來收屍”。
▲桂某在伍家家族群內發“過來收屍”
夫妻感情一直不合
女方曾多次被家暴
伍某出生在重慶萬州的一個農村家庭,生母在她年幼時就去世了。在父親老伍眼中,伍某一直比較優秀,她大學畢業後成為了一比特人民教師。
王女士(化名)和伍某曾是大學同學,伍某畢業後在重慶開州區工作,兩人時有來往。王女士印象中,在伍某結婚前,她曾給伍某介紹過幾個對象,都不了了之。伍某和桂某結婚很突然,是因為伍某發現自己意外懷孕了。結婚前,伍某就曾跟王女士講起桂某脾氣不是很好,但是考慮已到適婚年齡,也希望有一個家庭,還是决定結婚。2016年兩人結婚,桂某是開州區的一名公職人員,2017年3月底,小桂誕生。
王女士記得,她第一次得知伍某被家暴時,是在伍某生產後的幾個月。在伍某和王女士的微信聊天記錄中,2017年7月,伍某說她產後身體虛弱,不敢吹空調風扇,還提到“我被接回娘家了。我男的把我打了……所以我想離婚了。不是爭執後磕絆到,是真的下了狠手。”
伍某的家屬告訴記者,那次衝突是因為小桂的滿月酒宴等事情引發的,“她被打得頭破血流,還報了警,她自行去做了傷情鑒定。警方做了調解,她還是心軟了,只說留作以後起訴離婚的證據。”家屬那時候也勸伍某離婚,伍某考慮到孩子還小,不能沒有爸爸,她一個人撫養孩子也很困難等因素,沒有離婚。
聊天截圖還顯示,2019年2月,伍某又給王女士發消息,“我在飯店住2天了,男的把我打了。”伍某想在王女士家中借宿兩天。王女士稱,伍某到她家時頭髮的血凝固著,她頭部又被打傷了。伍某稱已經看過醫生,醫生讓等傷口好一些才能洗頭。王女士勸伍某儘快離婚,伍某也多次表達有離婚的意願。伍某的家屬也記得,她這次被打後,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
在伍某與王女士2019年5月的聊天記錄中,王女士詢問她與桂某的狀況,伍某稱本已起訴離婚,“後來他說長腫瘤了,騙我去撤訴了……後面可能還是要離吧,他有各種借款。”
王女士向記者表示,伍某婚姻不幸,她起初也勸伍某離婚,伍某也想離婚,但桂某經常在和伍某發生爭執或打人之後又挽留伍某,伍某考慮孩子等因素一直沒有離婚。她們後來聚會時,伍某也不願提及丈夫,多是聊孩子的話題。
2020年9月30日晚,伍某給哥哥發消息表示想離婚,“把娃兒給帶我確實很困難,感覺哪兒都要花錢,要去租房子,要請人早上送娃兒。不要娃兒,沒想頭,估計更過不下去。”伍某的哥哥表示支持妹妹離婚,並勸她“咬咬牙挺一下”。
妻女墜樓後
丈夫拍照片發女方家族群讓“收屍”
根據伍某家屬提供聊天截圖顯示,2020年10月1日8點19分,桂某在名為“伍家大院”的伍家家族群裏,發了兩張小桂和伍某墜樓後有血迹的照片,還發送了“過來收屍”幾個字。老伍和伍某的哥哥在其他親屬的電話通知下,才知道伍某出事了。
伍某的家屬向記者表示,小桂和伍某雙雙墜樓,桂某的態度更是深深傷害伍家人,墜樓後,系附近居民撥打的110報警電話和120急救電話,伍某的家屬無法原諒桂某。
根據附近居民拍攝的現場視頻顯示,桂某安靜地坐在小桂的身體旁邊使用手機,伍某躺在附近。伍某的家屬在案發後曾拍下一段視頻,視頻中他們質問桂某為什麼要言語暴力,為什麼伍某要帶小桂一起上陽臺,桂某情緒有些激動的回復,“這不是第一次。”
案件發生之初,伍家家屬甚至一度懷疑墜樓案件是桂某實施的,但警方調查後認為系非刑事案件,不予立案。
根據重慶市開州區檢察院給伍某家屬的控申案件回復函顯示,經審查,伍某和小桂墜樓的經過為:2020年10月1日淩晨,因小桂夜間哭鬧及感冒就醫問題,伍某、桂某夫婦發生爭吵,當日7時49分,桂某獨自離家晨跑回到家中時,發現書房反鎖,小桂在書房內哭泣,伍某在書房內表示要帶著女兒去死。之後,桂某發現伍某懷抱小桂坐在書房窗戶上欲跳樓。桂某强踹房門未果,遂到隔壁房間窗戶邊勸阻,雙方未發生身體接觸。
▲伍某墜樓前發的朋友圈
在7時51分至8點10分期間,伍某在其微信朋友圈發佈意欲輕生的資訊。伍某後通過微信向其哥哥發送資訊,請其處理自己留下的外借款、銀行存款、住房公積金事宜,還發送一段坐在書房窗戶上的自拍視頻,伍某在視頻中表示,如其死亡,其住房公積金留給父親養老。桂某在伍某親屬所在的“伍家大院”微信群中先後發送了“伍某要跳樓自殺”、“好說好散,沒必要把命搭上”等資訊,還撥打自己母親李某電話,問詢書房鑰匙等。
其中,在8時02分時,有人在某藥店門口發現伍某抱著小桂坐在書房窗戶外,桂某在隔壁窗戶,並拍攝照片一張。
8時10分56秒,伍某的手機關機,8時14分1秒,伍某的姑姑楊某撥打桂某電話,瞭解相關情况。在通話過程中,小桂、伍某分別於8時17分13秒、8時17分16秒從書房窗戶處墜落到住宅樓外地面。經重慶市開州區警察局物證鑒定所鑒定,小桂、伍某系高墜致顱腦損傷死亡。
桂某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家屬無法原諒認為處罰太輕
開州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小桂、伍某的死因是高墜傷所致,不涉及刑事案件,公安機關的不立案决定是正確的。理由為:桂某和伍某、小桂處於不同房間,桂某無法拉扯二人,雖然證人對小桂墜樓的原因說法不一,稱小桂是從伍某身上滑落或被拋下,都不能證實是桂某所致。虐待罪、侮辱罪為自訴案件,若以公訴案件立案偵查,前提是因虐待或侮辱致人死亡,但伍某的死因並不是虐待、侮辱,而是高墜傷,其體表也沒有其他傷情,故其死亡原因與虐待、侮辱沒有因果關係。伍某與桂某共同生活期間,雙方有打架,桂某有打罵伍某的情况。但伍某在報警後不要求公安機關處理,只要求作為離婚訴訟時的依據。現有證據無法認定桂某的行為構成虐待罪、侮辱罪。
伍某的哥哥告訴記者,事發當天,他正在睡覺,並未看到妹妹臨終發送的消息,“她當時要是給我打電話就好了,我肯定能勸她回去。而桂某在這種危險的情况下,沒有好言好語,她才走到了那一步。”
伍某的家屬至今無法走出小桂和伍某雙雙離世的傷痛之中,他們認為這是由桂某家暴和語言暴力引發的悲慘事件。他們認為,桂某身為公職人員,他的行為引發兩人死亡,應受到一定的懲罰,並曾向桂某的工作單位和紀委反映此事。
10月17日,記者從桂某所在組織的相關人員瞭解到,桂某妻女墜亡後,他已被處分。另據伍某家屬提供的與開州區紀委的通話錄音,紀委已對桂某進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記者從開州區紀委處瞭解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結果,是根據黨紀開會决定的。
伍某家屬仍無法接受,認為對桂某的懲罰仍舊太輕,“可以說她最後的崩潰,是他直接造成的,不把人命當回事。”
記者致電桂某,桂某未接受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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