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起,盤錦市駕駛人可以申請電子駕駛證了。
今年9月1日起,駕駛證電子化在北京、上海、廣州等28個都市啟用,受到羣衆普遍歡迎,已有1600多萬名駕駛人申領電子駕駛證。公安部决定,自今年10月20日起,在全國第一批推廣應用基礎上,駕駛證電子化警察交管便利措施將在110個都市第二批推廣應用。盤錦也位列其中。
駕駛人可以通過全國統一的“交管12123”APP申領電子駕駛證。電子駕駛證在全國範圍內有效,可以在辦理交管業務接受執法檢查時出示使用,並可以拓展客貨運輸、汽車租賃、保險購置等社會應用場景。電子駕駛證通過全國警察交管電子證照系統生成採用了數位簽章防偽技術有效防止篡改、偽造,保證電子駕駛證真實唯一、安全可靠。
申領電子駕駛證後,持證人在接受執法查驗時,對駕駛人出示電子駕駛證的,警察交管部門不再查驗紙質駕駛證,通過執法終端線上核查駕駛證資訊。辦理交管業務駕駛人可出示電子駕駛證辦理車駕管、處理交通違法、處理交通事故等業務,無需再提交紙質駕駛證,但有需要扣留駕駛證情形的,仍需要出示紙質駕駛證。保險理賠、租賃車輛、職業招聘時,駕駛人可出示電子駕駛證,相關組織線上核驗駕駛資質。
市交管支隊提示,由於電子駕駛證啟用前期申領人數較多,請儘量避免在業務高峰時期更換照片。因特殊原因導致無法通過“交管12123”APP申領電子駕駛證的,申請人可以到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領,車輛管理所稽核後將通過“交管12123”APP發放電子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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