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買賣藪貓,賣家買家一個都逃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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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0月13日,一場特殊的民事公益訴訟訴前聽證會在青島市野生動物園舉行,主角是一隻被非法買賣的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藪貓。上網查詢的說法眾說紛紜,有說叫藪貓,也有說叫薩凡納,國家讓不讓個人飼養也是說法不一。9月21日,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以非法收購和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對王,趙二人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同時趙某還要退繳違法所得56000元。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欒海明通訊員白樹文劉淩雲

涉案雌性藪貓

10月13日,一場特殊的民事公益訴訟訴前聽證會在青島市野生動物園舉行,主角是一隻被非法買賣的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藪貓。

2019年6月,家住青島的愛猫人士王某某偶然在網上看到一種猫的照片,長得像豹子,於是想養一隻。上網查詢的說法眾說紛紜,有說叫藪貓,也有說叫薩凡納,國家讓不讓個人飼養也是說法不一。王某某雖然知道這猫是一種野生動物,但還是想養一隻。

於是,王某某在某APP上通過蒐索藪貓、薩凡納,找到一個寵物賣家。他把猫的照片發給對方,問對方有沒有這種猫。賣家回復有,並給了王某某一個微訊號進行溝通。之後賣家發了幾張照片供王某某選擇,王某某看中了其中一隻。賣家開價56000元,要求先付定金16000元人民幣定金,同時還囑咐王某某對外說猫的品種是薩凡納,不能說是藪貓。

2019年8月15日,賣方說要發貨,需要再收1萬元,收到錢後賣家發貨,並且讓王某某去濰坊一個高速出口拿猫。為了早點見到猫,半夜王某某就從家裡出發,在8月16日淩晨5點趕到達高速出口。猫到手後,王某某又將尾款打了過去。

王某某精心照顧藪貓,直到有羣衆路過他的店看到猫,認出是藪貓,立刻向市長熱線“12345”進行了舉報。2020年8月6日,王某某接到青島市警察局市南分局珠海路派出所民警電話,於是主動投案,並帶領警察回家找到了猫。

公安機關向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提出鑒定申請,經鑒定送檢照片中的動物為藪貓,被列入《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Ⅱ。該附錄Ⅱ規定的是屬於不一定面臨滅絕威脅的物種,但必須對其貿易加以控制,以避免與其生存不符的利用。藪貓廣泛分佈於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區,中國本土並沒有這種動物。

問到賣家,王某某說對方自稱在山西,支付寶上有個名字,但不知道是不是本人。根據王某某與賣家的聊天截圖、支付記錄,公安機關經過兩個月的努力終於鎖定了賣家趙某某,2020年11月,趙某某被抓獲。

趙某某稱自己從2019年4月開始兼職做寵物交易,為了招攬生意,會把一些比較高端的寵物圖片掛到交易網站上。掛圖的過程中,趙某某看上了一種長著豹紋的猫,開始他叫它豹猫,後來通過網上查才知道叫藪貓,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不允許交易、私自飼養。但是利潤動人心,2019年5月份左右,手裡沒猫的他還是先掛了一組藪貓的照片,隨便擺了一個虛擬價格,並附上聯繫方式。誰知6月18日,王某某就找到了他,說要買猫。趙某某就從網站隨便找了幾張藪貓的圖片讓對方挑,王某某還真挑中了一隻。怕王某某說露自己養了不該養的動物,趙某某覺得藪貓與家貓的雜交後代薩凡納猫是安全的,就特意教買家對外聲稱是只薩凡納猫。

之後趙某某用一款外國聊天軟體在全球範圍找貨源,他找到了一比特有藪貓貨源的俄羅斯賣家,開價6800美金,包運費。經過換算,趙某某給王某某開價56000元。

生意眼看要成,可是趙某某不會兌換美金,需要找個中間商。這時他想起有過生意往來的托運站,托運站在東北,老闆路子廣,分分鐘幫他找到了兌換商,還順道承接這次動物的托運工作。俄羅斯人將藪貓發到國內後,托運老闆就派人將這只猫接到托運點,又服務周到地告訴趙某某:猫到了,準備發到哪?都不用趙某某親自動手。

可是托運點發貨到不了青島,只能到濰坊,趙某某聯系買家要發猫了需要尾款,王卻說見猫給錢,趙某某就提前和托運司機說好,對方將尾款支付給他後再將猫給對方。最後就只能由買家淩晨達到高速口見猫付款。趙某某以為冒充薩凡納就會平安無事,不想兩年後還是被警察找上了門。

2020年11月23日,青島市警察局市南分局以王某某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趙某某涉嫌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向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負責刑事的檢察官在經過審查後,認為二人非法收購、出售野生動物的行為,破壞了野生動物資源與生態環境,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範圍,將線索移交給公益訴訟部門。

青島市檢察院第八檢察部檢察官劉淩雲經過認審查,認為藪貓被列入CITES公約(2019)附錄Ⅱ以及《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在中國參照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管理,對調控生態系統平衡以及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統質量具有重要作用。

為了讓二人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危害性,青島市檢察院在野生動物園組織了一場特別的訴前聽證會。聽證會前,檢察官帶領被告人察看了寄養在動物園的藪貓。動物園園長向所有人員介紹了藪貓的生態價值,外來物種入侵的危害性,以及為了照顧這只藪貓所做出的努力。由於趙某某還在山西,檢察官還在使用視頻手段,讓趙某某一同參加聽證。

完成聽證後,檢察官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禁止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運輸、攜帶、寄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出境,應當持有或者附法律規定的許可證、準予檔案的副本或者專用標識,以及檢疫證明;從境外引進野生動物物種的,應當經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首長部門準予。從境外引進列入法律規定的野生動物的,還應當依法取得允許進出口證明書。

海關要依法實施進境檢疫,憑進口準予檔案或者允許進出口證明書以及檢疫證明按照規定辦理通關手續。從境外引進野生動物物種的,應當採取安全可靠的防範措施,防止其進入野外環境,避免對生態系統造成危害。確需將其放歸野外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而本案中的王某某、趙某某在不具備相關資質、通過逃避檢驗檢疫而實施的非法收購、出售的行為助長了對藪貓的非法引進和養殖,會對青島的生態環境以及生物多樣性產生不利影響,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9月21日,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以非法收購和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對王,趙二人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同時趙某還要退繳違法所得56000元。而民事公益訴訟部分,檢察機關表示將在聽證會結束後提起訴訟,要求法院依法判令二人承擔藪貓的寄養費用和造成的生態服務功能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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