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文靜)日前,省發展改革委下達我省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保障性並網項目計畫。經各市申報、電網公司接入和消納條件確認、協力廠商諮詢組織基本要件稽核及網上公示,本次下達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保障性並網項目計畫項目85個、1261.08萬千瓦(以下簡稱“保障性項目”),包括風電項目7個、12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78個、1141.08萬千瓦。
從省發展改革委獲悉,經各市申報、電網公司接入和消納條件稽核,將具備接入規劃變電站項目43個、722萬千瓦,納入各市“十四五”規劃專案管理,包括風電項目18個、294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21個、345萬千瓦,風光一體化項目4個、涉及風電45萬千瓦等。
省發展改革委要求,各市能源首長部門要督促保障性專案開發企業抓緊開展前期工作,儘快完成項目核准(或備案),進一步落實用地條件,儘早開工建設,並加强與電網公司溝通銜接,確保風電項目2023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並網,光伏發電項目2022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並網。各市要加强項目備案和建設過程管理,項目投資主體及股權比例、建設規模和建設場址等主要內容應與下達計畫保持一致,不得擅自變更;進一步規範專案開發建設秩序,不得將配套產業作為專案開發建設門檻,不得以任何名義新增開發企業的不合理投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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