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擔任公司操盤手的便利,小趙(化名)違規使用其本人以及妻子、岳父岳母的帳戶,在2年多時間裏非法獲利300餘萬元。
他以為這番操作“神不知鬼不覺”,未料“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當上海期貨交易所隨機監測到該公司帳戶异常時,小趙所做的一切真相大白。
近日,富陽檢察院起訴小趙涉嫌職務侵佔罪一案宣判,小趙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33萬元,追繳違法所得300餘萬元退賠給所在公司。
今年4月份,上海期貨交易所隨機截取到某企業從2018年底至2021年初的交易記錄時,測算出的資料顯示交易异常。
根據軟件測算,該企業至少損失了兩三百萬元。
企業負責人獲知後,將懷疑的目光投向了公司的操盤手小趙。
小趙今年35歲,本科畢業,2015年到公司上班,2017年進入期貨部,後擔任期貨部副首長,公司的期貨業務全部由他一人經手。
公司迅速向公安機關報案,在警察面前,小趙一五一十地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經過。
小趙的主要工作就是上午根據銷售部的指令買入期貨,下午結合原料統計及公司的操作原則再進行賣出操作。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由於交易價格本身有變動,領導一般就看一下,並不會太關注到價格的具體變動情況。
他由此起了歪念。
為了規避交易所的監管,小趙用其本人和妻子、岳父岳母的身份資訊開設了4個期貨帳戶。
從2018年底開始,每天下午有原料需要賣出時,小趙先於公司賣出,再掛買入單子,調整交易價格,再用公司的單子與自己做對手交易。
為了確保他操作的個人帳戶能够從中非法獲利,他故意偏離市場最優價,壓低公司期貨的賣出價格或者抬高公司期貨的買入價格,確保個人帳戶能够順利購進或出售公司的期貨,進而從中賺取差價。
至案發,小趙通過上述手段共計非法獲利300餘萬元。
今年7月,富陽檢察院提起公訴,認為小趙利用職務便利,採用違規操作期貨交易的管道侵佔公司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當以職務侵佔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近期富陽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法院認為,小趙身為公司、企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組織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佔罪。鑒於小趙在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及審判階段均自願認罪認罰,並自願退繳違法所得,依法予以從寬處罰,由此作出最終判決。
來源: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黃偉芬通訊員富檢
值班編輯:倪王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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