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參民”學校退潮,非編教師難入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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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幾個月來,民辦學校教師們正到處尋找答案。“民辦學校轉公辦,那之前民辦學校的老師們辭退嗎?”但在推進“民轉公”的過程中,仍有問題待解,“民轉公”學校教師的安置便是其中之一。根據前述《通知》,各地要力爭用兩年左右時間,實現“公參民”學校逐步退出。但對於“公參民”學校中的非編制教師,尚無公開的統一訓示。“民轉公”學校的原聘教師在應聘中或有一定優勢。

圖源:視覺中國

作者|芥末堆郭瑞嬋

編輯|芥末堆子航

近幾個月來,民辦學校教師們正到處尋找答案。“民辦學校轉公辦,那之前民辦學校的老師們辭退嗎?”一比特網友在某社交平臺上表達了自己的擔憂。

芥末堆也在社交平臺上注意到,許多遭遇“民轉公”的教師正在發帖詢問具體的安置方案,希望能通過其他教師的經歷吃下一顆“定心丸”。

這起源於今年7月份由教育部等八部門發佈的一份檔案《關於規範公辦學校舉辦或者參與舉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矛頭直指現有的“公參民”義務教育學校,若不符合“六獨立”要求,且難以整改到位的“公參民”學校,可視情况轉為公辦學校或終止辦學。

“民轉公”浪潮也在各地鋪開,上海、廣州、重慶等地在上述通知出臺前就已開始行動。據《中國教育學刊》研究,近期全國性的調研顯示,“公參民”學校全國總數不少於2000所,約占全部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20%左右,某些地方的“公參民”學校占比或能達到1/3。

但在推進“民轉公”的過程中,仍有問題待解,“民轉公”學校教師的安置便是其中之一。

非編教師面臨炒魷魚風險

“從現在一直能看到退休的生活”,二胎媽媽韓梅梅原來對自己的工作十分滿意,“就是很穩定。”她在山東省濱州市的一所民辦學校當老師,每月薪水到手有五、六千,這個薪水在當地已具有一定吸引力。

8月16日,學校開學前的準備會議打破了穩定。在這場由校長、副校長及各部門主任、組長等中層負責人參加的會議上,原本是要商討新學期計畫,但更加迫切的問題被擺在檯面上,“學校即將‘民轉公’,如何安置在校的220比特老師?”

韓梅梅所在的學校正是“公參民”學校,她向芥末堆介紹,學校建立之初是由區教體局牽頭的,屬於“國有民辦”,校長本人就是有編制的。“教學水准在當地屬於一流,招生情况很好,收費也很高。”

根據前述《通知》,各地要力爭用兩年左右時間,實現“公參民”學校逐步退出。對於教職工的安排,《通知》提到已經派出具有事業編制教職工的,分階段分步驟有序引導退出。但對於“公參民”學校中的非編制教師,尚無公開的統一訓示。

民辦非編教師也囙此而犯愁。韓梅梅的學校一直都有規定,在職教師不能考編、考公,一旦考編、考公則被視為自動離職。囙此,儘管她已經當教師近10年,但從未考慮過考編,學校裏包括副校長在內的220比特老師都是非編教師。

在開學前的會議上,非編教師和有編制的校長爆發了衝突。消息傳到一線老師的耳中,令韓梅梅和其他老師都感到震驚的是關於安置方案的傳言:學校“轉公”後,一部分老師可能轉為代課老師,另一部分則面臨被遣散炒魷魚的境遇。

“對前途,我們突然看不清了。”韓梅梅說,代課老師每月的薪水僅有1800元,若選擇成為代課老師,薪資將大打折扣,炒魷魚則面臨何去何從的困境。

考編是最能想到的出路,但存在諸多限制。8月16號之後,學校放開了考編的禁令,此時距離教師編制考試僅剩十幾天。韓梅梅告訴芥末堆,學校220比特教師裏,滿足年齡、學歷等報考條件的老師僅有120比特,很多教學經驗豐富的教師年齡都已經超過40歲,無法報考。

120比特已經報考的老師裏,能够進入面試的只有8比特,而最終被錄取的只有2比特。“考編根本不是一個大眾化的解決方案,只有少部分人能考上。現在年齡大了,根本沒法和年輕人競爭了。”韓梅梅也參加了考編,但沒能進入面試。

“老師們現在對未來一片迷茫”,韓梅梅很無奈,“有的老師剛貸款交了首付要供房,有一半多的老師有了二胎。”韓梅梅同樣是二胎家庭,並背負著房貸壓力,“轉公”期限一到,家庭的收入來源可能被中斷。

影響波及教學日常

雖然韓梅梅所在學校最終的安置方案並未確定,但是考慮到其他已執行的學校,他們所聽到的傳言確實有可能成真。

畢業後在廣州一所民辦學校教書的劉詩告訴芥末堆,其所在的學校一共有70多位老師。學校曾許諾,即使“民轉公”,也會通過合同制的管道留住原有的教師。但是學校在今年5月最終給出的方案是,僅提供30多個轉為臨聘教師的名額,未通過篩選或拒絕作為臨聘教師的老師,只能被裁退,由學校給予“n+1”的賠償。

與韓梅梅所擔憂的一樣,劉詩提到,在廣州當公辦學校的臨聘老師,每月只能拿到不到5000元的薪資,且工作不穩定,主要看學校的需要,聘用一個學期、一年的都有。

相比之下,合同制更匹配老師們的期待,相對穩定且到手薪資和公辦在編教師差不多,“甚至像東莞,基本上公辦的合同制和編制是同工同酬的。”劉詩說道。待到今年7月,因對安置方案不滿意,劉詩所在學校90%以上的老師只能選擇與學校解除合同。

為何學校臨時“變卦”?劉詩認為主要還是看教育首長部門,學校“轉公”後的師資問題,靠從區內其他公辦學校調配老師,以及面向社會招收臨聘教師解决。

據南方週末報導,在5月22日北京一場民辦教育政策分析會議上,浙江大學教育學院教授吳華也表達了類似的擔憂,“民校裏大量都是非編教師,‘轉公’總不能一部分有編,一部分沒編的,對吧?”而在實際中,面臨的難題是,地方教育部門難以騰出大量編制分給新的公辦學校。

由於不確定性而產生的迷茫與焦慮,逐步傳導到工作中。韓梅梅向芥末堆表示,學校雖未正式轉公,但日常運轉已發生變化。

“以前很嚴謹的教學計畫、素養分析報告,都要求截止到什麼時間交上,現在執行起來都不嚴格。”韓梅梅講到,知道“轉公”消息後,老師們交上來的內容也已經不如以前精細,在辦公、教學物品購置上,基本能不買就不買,老師們掛在嘴邊的是“不知道明年在哪裡”。

在“民轉公”過程中,受影響的不僅是教師,還包括家長與學生。在韓梅梅學校,一些家長得知“轉公”消息後,前來學校給孩子辦理轉學手續。“到時候一換學校,一換老師,一換同學,就得重新適應。”韓梅梅解釋,考慮到孩子的學習環境,有的家長選擇提前轉學規避風險。

在由重慶市委組織部主辦的民生服務平臺“陽光重慶”網站上,一名自稱為重慶樹人鳳天小學學生家長的網友於9月17日留言表示,學校要“轉公”,但大部分教師都無報考編制的資格,有資格的老師也需和畢業生競爭,造成優秀教師流向私立,考編教師無暇教學的情况。該家長擔心,這將影響到學校的教學品質。

“在選擇學校的最初,我們都接受私立學校的學費,也認可學校的師資,才會選擇這個學校。”上述留言家長表示,“希望有政策給予優秀老師一定的編制,防止老師大規模流動。”

據公開資料,樹人鳳天小學建於2006年,為當地公辦名校樹人小學與企業合辦的“公參民”學校,現時已完成“轉公”,並於今年秋季學期採用公辦模式招生。

今年4月以來,重慶已有渝北區、九龍坡區、沙坪壩區等多個區,披露“民轉公”進展,多所“公參民”學校已正式轉公,並採用公辦模式招生。因牽涉的名校眾多,重慶採取的方案與舉措引發眾多關注,為其他地方提供參攷。

針對師資變化問題,重慶多區都曾公開表示,學校“民轉公”將設定兩年過渡期,在過渡期內,保持師資、待遇不變,且禁止搶挖“民轉公”學校的教師。

至於教師編制方面,芥末堆査詢重慶多區2021下半年教師編制招聘簡章,發現重慶於下半年增多了“民轉公”學校編制崗位的供給,以渝北區、江北區為例,兩區共為9所“民轉公”學校放出235個編制崗位。

“民轉公”學校的原聘教師在應聘中或有一定優勢。5月25日,渝北區教委在答覆網友時表示,對學校原來自主招聘的教師,在使用編制新進人員時,按人事制度和選人用人程式,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聘用。

“名校辦民校”成為歷史

9月17日教育部曾透露,已組織召開專題會議,進一步部署規範“公參民”學校專項工作。會議指出,規範“公參民”學校工作,關係國家教育體系的統一性和規範性,關係公平有序教育格局的構建,關係人民群眾的切身權益。

會議強調,各地在推進工作過程中,要積極回應各方訴求,瞄準問題對症下藥。要深入瞭解梳理學校、教師、學生家長、舉辦者等不同群體的利益訴求,持續强化制度供給和資源供給,用好政策工具箱,務求各項舉措有的放矢。

兩年的過渡期之後,存在近30年時間的“公參民”學校,將步入歷史。作為歷史特定階段的產物,官方與民間對“公參民”辦學模式的認識,也跟隨社會發展的軌跡而發生變化。

“公參民”辦學模式,誕生於上世紀90年代,最初由一批立志改革的中學校長發起。他們希望在保持學校國有性質的前提下,通過借鑒民辦教育的運營機制,實現自籌經費、自主管理,破解學校的發展瓶頸。

這一改革想法很快得到官方的認可。上世紀90年代,公辦學校改制被寫入多項政策檔中。1996年《全國教育事業“九五”計劃和2010年發展規劃》就提出,“現有公辦學校在條件具備時,也可酌情轉為‘公辦民助’學校或‘民辦公助’學校。”

在政策鼓勵下,“名校辦民校”快速發展。這類學校保留公辦學校的性質,同時享有民辦學校自主辦學的各項政策。但也囙此衍生出“一個學校兩塊牌子”,以及高額擇校收費的亂象。

不久,這一改革引起了政策的反思。1996年就有高層在會議上對公辦學校以民辦名義辦“校中校”、“校內班”,搞“一校兩制”的做法,要求對此進行整頓。直到2004年出臺民促法實施條例,明確禁止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轉為民辦學校,“喊停”了公辦學校改制運動。

但“公參民”即“名校辦民校”的辦學模式,並未被完全否定。依據2004年版的民促法實施條例,公辦學校不允許轉制為民辦學校,但可以作為出資人獨自興辦或合作興辦民辦學校。

輿論對“公參民”模式的詬病不少,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可跨區域招生、提前招生,“掐尖”搶奪生源,部分公辦學校則借助“公參民”分校,壟斷優質生源,擾亂教育生態;地產商與公辦校“聯姻”辦民辦分校,買房才能擇校;過高的民辦教育比例,把地方政府應承擔的財政投入轉移到家長身上,新增家長教育支出負擔。

5月17日,教育部發展規劃司司長劉昌亞如此評估,公辦學校以品牌輸出管道參與舉辦民辦學校,一方面,稀釋了公辦學校本身的品牌資源,加劇教育焦慮,由此衍生出社會問題。另一方面,“公參民”學校利用公辦學校的優質品牌,採用民辦學校的收費機制,對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都造成了不公平競爭,擾亂了教育秩序。

最新修訂的民促法實施條例則為“公參民”辦學模式畫上句號,規定實施義務教育的公辦學校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民辦學校,也不得轉為民辦學校。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利用國有企業、公辦教育資源舉辦或者參與舉辦實施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

(應採訪對象要求,韓梅梅、劉詩均為化名。)

參考資料

[1]勞凱聲.一段不應被遺忘的歷史:公辦學校改制反思.華東師範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J],2021,39(10):1-11 doi:10.16382/j.cnki.1000-5560.2021.10.001

[2]張維平,馬煥靈.“名校辦民校”相關政策的回顧與思考[J].中國教育法制評論,2007(1):223-235.[3]《民促法實施條例修訂靴子落地,“名校辦民校”謀求出路》,南方週末[4]《“公參民”學校大退潮,想賺錢的沒“錢”途了》,中國新聞週刊

本文作者:郭瑞嬋

芥末堆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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