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方案》: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工作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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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湖南省减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實施方案》,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湖南省减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實施方案》,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湖南省减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實施方案》全文如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减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精神,做好我省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工作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以下稱“雙减”)工作,全面提升學校育人水准,結合我省實際,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著眼建設湖南高品質教育體系,全面落實中央“雙减”工作部署,堅持學生為本、回應關切,堅持依法依規、標本兼治,堅持政府主導、多方聯動,堅持統籌推進、穩步實施,推進校外培訓機構綜合治理,完善校內外協同育人格局,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用1年時間,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工作總量和時長得到有效管控,義務教育學校開展校內課後服務實現全面覆蓋,規範線上線下學科類培訓機構工作任務如期完成,學生過重工作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長相應精力負擔有效減輕。到2024年,學校教育教學品質顯著提升,工作佈置更加科學合理,學校課後服務基本滿足學生需要,校外培訓行為全面規範,學生學習更好回歸校園。

  二、切實減輕學生過重工作負擔

1.健全工作管理機制。各學校完善工作管理辦法,將工作設計作為校本教研重點。加强學科組、年級組工作統籌管理,合理確定各學科、各年級工作比例結構,確保工作總量合理。嚴禁給家長佈置或變相佈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檢查、批改工作。學校和教師要按照“一科一輔”原則規範使用教輔資料,不得擅自新增或推薦教輔資料。建立工作校內公示制度,製定家庭作業管理細則,接受學生家長與社會各界的監督。

2.全面壓減工作總量。各學校嚴格控制日工作總量和時間,小學一二年級不佈置書面家庭作業,可在校內適當安排鞏固練習;小學其他年級每天書面工作完成時間平均不超過60分鐘,每週至少安排一天無書面家庭作業;國中每天書面工作完成時間平均不超過90分鐘。週末、寒暑假、法定節假日要控制書面工作總量,清明、端午、中秋等傳統節日不佈置書面家庭作業。通過控制工作總量,確保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達到10個小時、初中生達到9個小時。

3.提高工作設計質量。系統設計符合年齡特點和學習規律、體現素質教育導向的基礎性工作。鼓勵佈置分層、彈性和個性化工作,堅決克服機械、無效工作,杜絕重複性、懲罰性工作。教研組、備課組要對佈置的工作難度、精准度以及完成工作的時長嚴格把關,確保工作難度不超國家課程課標要求。

4.加强課程工作指導。教師要指導小學生在校內基本完成書面工作,初中生在校內完成大部分書面工作,堅持工作全批全改、及時回饋,加强面批講解,認真分析學情,做好答疑輔導。不得要求學生自批自改工作。有條件的地方,鼓勵老師科學利用資訊技術手段對學生工作進行分析診斷。

5.科學利用課餘時間。引導學生放學開展各類體育和藝術課外活動、閱讀活動、家庭勞動。推進研學實踐教育,豐富青少年課餘文化生活。引導學生合理使用電子產品和網絡,預防和解决網絡沉迷。寄宿制學校要統籌安排好課餘學習生活。

  三、提升學校課後服務水平

6.保證課後服務時間。學校課後服務結束時間原則上不早於當地正常下班時間,鄉鎮和農村地區學校的課後服務結束時間要與學生所乘坐的校車、公交車、客運班車等運營時間相協調。國中學校工作日晚上可開設自習班。對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學校應提供延時託管服務。鼓勵學校統籌實行教師彈性上下班制、調休等措施。

7.提高課後服務質量。各學校結合實際製定課後服務實施方案,提供不同類型課後服務專案和內容。統籌安排課後服務時間,指導學生在校完成工作,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進行輔導答疑,為學有餘力的學生拓展學習空間,開展豐富多彩的科普、文體、藝術、勞動、閱讀、興趣小組及社團活動。不得利用課後服務時間講新課。

8.拓展課後服務通路。課後服務一般由本校教師承擔,也可以聘請退休教師、退役運動員、志願者,以及藝術團、歌舞劇院演員等具備資質的社會專業人士提供課後服務,還可以組織區域內優秀教師、骨幹教師、卓越教師到師資力量薄弱的學校開展課後服務。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教師校外有償補課行為,直至撤銷教師資格。充分利用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科技館、科普基地、非遺館、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等社會資源開展學生校外活動,鼓勵有條件的向學生免費開放。在充分挖潜的前提下,如課後服務仍不能滿足部分學生發展興趣特長等特殊需要的,可適當引進優質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課後服務,具體由市、縣兩級教育部門嚴格把關,根據學校實際需求組織遴選,供學校選擇使用,並建立評估退出機制。

9.做强做優免費線上學習服務。徵集、開發豐富優質的線上教育教學資源,通過“我是接班人”網絡大課堂和湖南省“互聯網+教育”大平臺,免費向學生提供高品質的專題資源和學科資源。發揮名校網路課堂、名師網路工作室、網絡學習空間等作用,組織優秀教師向學生開展免費線上互動交流答疑。對使用評估好的線上教育教學資源提供者以適當管道予以表揚,可作為教學成果評定、支教經歷認定、職稱評聘和評優評先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四、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

10.從嚴審批機构。各地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面向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和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含校外線下、線上培訓機構,下同)。對現有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符合條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构,原營利性機构辦理營業執照註銷登記;對辦學條件不達標、辦學資質不健全的學科類培訓機構責令限期整改,不具備整改條件或整改後仍不符合條件的,不得再發放辦學許可證,並辦理變更或註銷登記。對已經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改為審批制,按照線上培訓相關要求,參照線下培訓機構相關標準,重新辦理審批手續。未通過審批的,取消原有備案登記和互聯網資訊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ICP)。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嚴把關,逐步解决學科類培訓機構過多過濫問題,引導學科類培訓機構規範發展、轉型發展。對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各市州要區分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類別,明確相應首長部門,分類製定設定標準、明確准入管道、嚴格審批。

11.加强收費監管。堅持校外培訓公益内容,各地要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科學合理製定計價辦法和收費管理辦法,明確收費標準,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全面推行校外培訓機構資金專戶備案和監管制度,建立校外培訓機構資金監管平臺,對資金專戶進行統一管理。各地教育部門要會同人民銀行、銀保監等金融監管部門,加强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通過資金滾動撥付、協力廠商託管、風險儲備金、帳戶最低餘額等管道,對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進行風險管控,防止“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發生。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鼓勵實施“先培訓後收費”“一課一消”收費模式。加强對培訓領域貸款的監管。

12.規範培訓時間。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銷售週末、寒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的課程、課時包。校外培訓機構線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線上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1點。

13.規範培訓內容。嚴格落實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培訓內容備案與監督制度,各地教育部門要對所有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培訓班的名稱、培訓內容、招生對象、進度安排、上課時間等進行備案稽核,備案稽核通過並向社會公示後方可開班。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

14.規範舉辦者資質和資金來源。嚴格落實中央有關要求,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購買學科類培訓機構資產;外資不得控股或參股學科類培訓機構。已違規的,要進行清理整治。

15.嚴控廣告宣傳。省直有關部門、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强校外培訓廣告管理,確保省內各主流媒體、新媒體、公共場所、居民區各類看板和網絡平臺等不刊登、不播發校外培訓廣告。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儿園內開展商業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和幼儿園的教材、教輔資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佈或變相發佈廣告。各地要開展校外培訓廣告清理整頓,依法依規嚴肅查處誇大培訓效果、誤導公眾教育觀念、誘導營員消費、製造家長焦慮等校外培訓違法違規廣告行為。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外公開文宣營員等級證書、分數排名以及學校錄取人數。

16.查處違規培訓服務行為。各地要進一步健全校外培訓機構常態化排查和聯動執法機制,開展校外培訓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行動,依法依規查處管理混亂、虛假宣傳、行業壟斷、借機斂財、內容低俗違法、盜版侵權、挖搶學校教師、聘用無資質人員從事學科類培訓、聘請在境外的外籍人員開展培訓活動、洩露個人資訊、與學校勾連牟利等違法違規問題。各地教育、市場監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等部門要加强協調配合,明確責任分工,採取“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管道開展聯合執法,依法依規對未經教育部門許可擅自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的機构予以堅決打擊,列入黑名單,將黑名單資訊納入信用資訊共用平臺,按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要採取針對性措施,防止通過“一對一”“一對多”家教等形式變相違規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

  五、大力提升教育教學品質

17.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積極推進集團化辦學、學區化治理和城鄉學校共同體建設,加强優質學校與薄弱學校對口幫扶力度,深入推進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促進新優質學校成長,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落實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加快縮小城鄉、區域、學校間教育水准差距。

18.加强課堂教學與考試管理。教育部門要指導學校健全教學管理規程,統籌製定教學計畫,優化教學環節;堅持和完善集體備課制度,認真製定教案。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義務教育其他年級由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國中年級從不同學科的實際出發,可適當安排一次期中考試。要合理控制考試難度,嚴禁超課標超教學進度命題。學校期中期末考試實行等級評估,不得進行考試排名。

19.全面深化課程改革。加强課程建設,優化學校課程體系,加强學科課程之間的聯系和綜合。健全課程管理機制,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規定課程,嚴格執行教學計畫,不得隨意增减課時、提高難度、加快進度;注重做好幼小銜接,小學一年級設定過渡性活動課程,嚴格按課程標準零起點教學,做到應教盡教;加强對學校課程計畫執行以及教學用書使用的管理。嚴禁用地方課程、校本課程取代國家課程,不得組織學生統一購買未經教育部門審查的教學用書、教輔資料、專題讀本等書本資料,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20.深化高中招生考試改革。積極完善基於國中學業水准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估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模式,不斷深化高中招生考試管道改革,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評估,依據不同科目特點,完善考試和成績呈現形式。堅持以課程標準作為國中學業水准考試命題依據,防止偏題、怪題、超過課程標準的難題。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區域內國中的比例不低於50%並逐步提高,規範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絕違規招生、惡性競爭。

21.納入質量評價體系。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樹立正確政績觀,嚴禁下達升學名額或片面以升學率評估學校和教師,認真落實義務教育品質評價指南,將“雙减”工作成效等情况作為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估和縣域、學校義務教育品質評價的重要內容。

  六、增强支撐保障能力

22.建立健全課後服務保障體系。根據學生規模和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統籌核定編制,配足配齊教師。省政府製定學校課後服務經費保障辦法,明確相關標準,各市州結合實際完善政策措施。有關部門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應考慮教師參與課後服務的因素,把用於教師課後服務補助的經費額度,作為增量納入績效工資並設立相應項目,不作為次年正常核定績效工資總量的基數。學校課後服務經費採取財政補貼、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嚴禁通過家委會等名義代收)等管道籌措到位,所收取費用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專款專用,課後服務經費主要用於向參與課後服務教師和相關人員發放補助、保障課後服務正常運轉等專項開支。各地要督促學校健全課後服務經費預算財務管理,自覺接受財政、稽核、紀檢監察等的監督檢查,確保資金使用安全。

23.促進家校社協同。進一步明晰家校育人責任,密切家校溝通,創新協同管道,推進協同育人共同體建設。教育部門要會同婦聯等部門,辦好家長學校或網上家庭教育指導平臺,推動社區家庭教育指導中心、服務網站建設,指導學校建立定期家訪制度,完善家長培訓體系,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育兒觀、成才觀,努力形成減負共識,為學生成長營造良好環境。

  七、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24.加强黨的領導。各市州、縣市區黨委和政府要把“雙减”工作作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本級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重點工作,結合本地實際,細化完善措施,確保“雙减”工作落地見效。學校黨組織要認真做好教師思想工作,為推進“雙减”工作凝聚共識和力量。

25.建立工作機制。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建立省級“雙减”工作專門協調機制,集中組織開展專項治理行動。省教育廳設立協調機制專門工作機构,抓好統籌協調,加强對各地工作指導。各市州、縣市區參照建立完善相應協調機制和專門工作機构,按照“雙减”工作目標,明確專項治理行動路線圖、時間表和責任人,穩步推進相關工作。

26.明確部門工作責任。教育部門要抓好統籌協調,加强對各地“雙减”工作指導。文宣、網信部門要加强輿論文宣引導,網信部門要配合教育、通信管理部門做好線上校外培訓監管工作;機構編制部門要及時為中小學校補齊補足教師編制;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財政、教育等部門製定學校課後服務性或代收費標準,會同教育等部門製定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指導政策;財政部門要加强學校課後服務等經費保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教師績效工資核定有關工作;民政部門要做好非營利性培訓機構登記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非學科類培訓機構登記工作和校外培訓機構收費、廣告、反壟斷等方面監管工作,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會同教育部門依法依規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培訓行為;政法部門要做好相關維護和諧穩定工作;公安部門要依法加强治安管理,聯動開展情報資訊蒐集研判和預警預防,做好相關涉穩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人民銀行、銀保監、證監部門負責指導銀行等機构做好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風險管控工作,清理整頓培訓機構融資、上市等行為;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起責任、抓好落實。

27.强化督促檢查和風險防控。堅持以“四不兩直”管道深入各地督查,將落實“雙减”工作情况及實際成效,作為督查督辦、漠視群眾利益專項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各級教育部門設立舉報平臺和專門舉報電話,暢通群眾監督舉報途徑,對舉報所反映的情况和問題,轉有關部門或地方及時查處。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地方、部門、學校及相關責任人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問責。同時,加强風險防控,做好風險研判並製定防控預案,妥善處置輿情、信訪投訴及各類衝突問題。

28.加強宣傳引導。統籌加強宣傳引導和政策解讀,圍繞重要時間節點和關鍵環節,及時發佈資訊,穩妥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社會預期,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認真做好“雙减”工作階段驗收、鞏固成果、總結推廣經驗等工作,推動各地“雙减”工作常態化、制度化。

各地在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雙减”工作的同時,還要統籌做好面向3至6歲學齡前兒童和普通高中學生的校外培訓治理工作,不得開展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嚴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對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機構的管理,參照中央和我省關於“雙减”工作規定執行。

(文/劉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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