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會勇:扎實做好電動自行車立法和法院民事執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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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王會勇指出,電動自行車立法必須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方便群眾、便於警察交管部門管理為原則。

王會勇在邢臺調研時強調

堅持問題導向深入調查研究

扎實做好電動自行車立法和法院民事執行工作

10月13日至14日,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會勇率隊赴邢臺市就電動自行車立法和法院民事執行工作進行調研。他強調,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黨中央決策部署,按照省委要求,堅持問題導向,深入調查研究,扎實做好電動自行車立法和法院民事執行工作。

王會勇深入警察交管部門、學校、生產企業、專賣店等場所,就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充電設施、佩戴頭盔等,實地調研並發放調查問卷。與市縣人大、法院、政府相關部門和人大代表、律師、案件當事人、羣衆代表座談交流,徵求對法院民事執行工作的意見建議。

王會勇指出,電動自行車立法必須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方便群眾、便於警察交管部門管理為原則。要堅持立法全過程民主,廣泛聽取百姓心聲,瞭解羣衆期盼,反映羣衆訴求,切實做到方便群眾、服務羣衆、造福羣衆,確保打造一部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法規。

王會勇強調,法院執行工作事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及時實現,事關經濟社會發展的誠信基礎。各級人大、法院和政府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效果導向,圍繞解决執行難問題,靶向發力、精准施策,切實提升執行工作質效,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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