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樊女士購買了輛保時捷卡宴,沒開多久發動機故障燈就亮了6次,先後換了5次零部件,問題卻依舊存在。後續使用中,還出現了刹車失靈的情况,踩半天一點反應都沒有。她現在想起來都後怕,實在不敢再開了。
4S店科技人員說,因為高壓充電器部件與系統不相容,所以導致故障燈頻頻亮起。之前廠家系統軟體沒有陞級,經過第5次維修,已經出了相應的維修系統補丁。至於刹車失靈,他們並沒有檢測到這種情況。
100多萬的車頻頻出問題,樊女士質疑這輛車質量不合格,想要退車。根據“汽車三包法”中第二十一條規定,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因同一產品品質問題累計修理5次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進行車輛更換。
4S店售後經理說,樊女士的車維修次數已經超5次,滿足“三包法”規定。現在不能退車,若是換車得支付合理使用補償,大概20多萬。
樊女士說,車輛有品質問題卻要讓消費者買單,她會找協力廠商檢測機構對車輛進行全方面檢測,協商不妥將通過法律途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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