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深圳市民在微博上爆料稱,自己在購房時“被仲介吃了250萬差價”。
據悉,深圳一比特購房者夏女士在2020年底購買了一套房產,但後續突然得知,仲介給予她的報價高於當時的掛牌價。囙此,購房者質疑仲介有意哄抬價格,並從中賺取差價,要求仲介公司道歉,並返還傭金等。
根據當事人夏女士的表述,“鄰居告訴我成交價格過高了,我才發現當時中原地產在網頁上的報價是4500萬元,隨後我去詢問前業主,前業主說掛的3800萬元,但最終實際收了3900萬元,有250萬元的費用由仲介收取。”夏女士表示,她質疑仲介人員除了拿仲介費外,還暗地裡吃差價。
涉事仲介中原地產代理(深圳)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回應稱,經公司內部調查,除合法傭金以外並未收取夏女士任何費用。“當時有沒有存在私下交易並不清楚,但我們公司要求嚴禁簽署兩份契约,只存在與賣家和業主簽署的三方契约,而且一直推行公開資訊、公平交易、不吃差價和協力廠商資金監管等仲介經營理念,嚴禁出現傭金差價問題。”
工作人員稱,仲介人員只提供溝通、協調等服務,被要求退還傭金的訴求並不成立,還望客戶進行理解。
不過蹊蹺的是,當時服務夏女士的仲介工作人員現時已從中原地產代理(深圳)有限公司離職。
今日,當事人夏女士在社交平臺上“披露”了更多細節,稱在交易過程中還存在協力廠商仲介“深安房地產代理公司”。
據南方都市報報導,前業主張女士表示:“當時我在仲介平臺的掛牌價為4200萬元左右,經溝通後實際成交價為3900萬元,當時還有另一家仲介公司的工作人員與我對接,最終帶我前往中原地產公司簽署房屋買賣合同,其中產生的250萬元差價也不知道是誰收取了。”關於更多細節,張女士表示不方便透露。
據業內人士透露,在過去房產仲介“吃差價”現象屢見不鮮,由於交易過程不透明,房產交易雙方地位不均等,掌握雙方資訊的仲介存在吃差價牟利現象。就在今年8月,Q房網就因“吃差價”、違規代理查封房等違規行為被深圳市房地產仲介協會通報批評。
不過現時張女士爆料的“仲介吃差價”事件,尚有諸多疑點尚未透露,尤其是“協力廠商”仲介究竟是否存在,以及涉事前中原員工在此次事件中有無違規違法行為,一切還需要後續更多細節披露。
有律師人士表示,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仲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契约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况,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仲介方收取了傭金差價,夏女士不僅可以要求仲介退還傭金,並且可以要求仲介承擔夏女士所遭受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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