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虹口法院審理了一起案件,某社區業委會直接在社區每棟樓的公共荧幕上滾動播放物業公司的“劣迹”,面對業委會的這頓操作,物業公司起訴業委會侵犯名譽權。
圖片來源:東方IC
福康物業公司服務的寶進社區在去年1月成立新一届業委會,由於原業委會及部分業主此前反映社區物業在停車管理方面存在收支帳目不清的情况,且物業服務契约即將到期,新一届業委會决定對社區停車收費情况核查,進而討論研究物業公司的去留。福康物業公司回應稱,已與上一届業主委員會交接過資料。
根據物業公司向上一届業主委員會報送的公益性收支情况報表顯示,2017年到2019年度臨時停車費總收入12.3萬元。而社區車輛道閘運維公司提交的車牌識別系統資訊顯示,3年間社區臨停車輛收費達45萬餘元。去年2月,業委會在社區3棟樓的電梯等候廳過道的荧幕上滾動播放涉及福康物業公司的相關資訊,主要內容為,臨停車物業公司公共收益錶與道閘記錄應收費差額巨大,物業公司近3年報表數據都存在大量虛假數據,物業公司拒絕監管的原因是想繼續在社區獲取更多不當利益。
面對業委會的“聲討”,物業公司坐不住了,向虹口法院提起訴訟,認為業委會侵犯其名譽權,要求業委會以書面形式賠禮道歉,並在社區的公告欄張貼《道歉聲明》、電梯廳電視荧幕發佈《道歉聲明》,消除影響;並且要求業委會向物業公司支付名譽損失費1元。業委會則辯稱,發佈的資訊屬實,物業公司每月向業委會提供的收支錶有多收瞞報的行為,業委會行為系合法行使監督權,不存在侵害物業公司名譽權的行為和損害後果。
法院審理後認為,首先,被告作為社區業主委員會在社區範圍內公開滾動播放系爭資訊的原因是其認為原告作為物業服務人提交的3年臨時停車費收益與社區道閘設備電腦記錄的臨時停車費金額有較大出入,系行使業主對物業公司的監督權,亦是維護業主的知情權;系爭資訊僅在社區內播放兩天,業委會採用此種方式告知業主,同時給物業公司施壓的行為尚屬情理之中。
其次,雖然播放的系爭資訊中使用了“損害的是社區全體業主的利益”“不透明的管理管道”“存在大量虛假數據”等文字,但並未出現物業公司“涉嫌非法侵佔”“私吞”等侮辱性或捏造事實的字眼,內容尚在法律容忍範圍之內。在案證據也顯示,2017年社區業主曾因電腦收費系統所體現的臨時停車收費數據與實際收入的臨停費用存在巨大差异的問題向物業公司提出過抗告。
綜上,業委會的做法是從提高物業公司物業服務的質量出發,目的是監督物業公司的物業服務,充分維護社區業主的權益,其並未存有捏造、歪曲事實的行為,亦未使用侮辱性言辭對物業公司的名譽進行貶損,故物業公司稱業委會侵犯其名譽權並承擔侵權責任的訴請,於法於理無據。一審法院判決駁回物業公司侵犯名譽權訴請。物業公司提起上訴,二審判决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作者|通訊員曹豔梅魏童語記者袁瑋
編輯|趙菊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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