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審結67件“老虎”案!最高法點名趙正永、孟宏偉等9個“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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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發表了一篇名為《依法從嚴懲治腐敗犯罪實現職務犯罪審判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文章。文中提到,黨的十九大以來,人民法院共審結中管幹部職務犯罪案件67件。這篇文章中,還點名提到了9個“老虎”,包括趙正永、邢雲、孟宏偉等8個“老虎”,以及已經死亡的山西省原副省長任潤厚。其中,邢雲、趙正永均被判處死緩並終身監禁。趙正永斂財數額,超過了邢雲。2020年7月,趙正永在天津市一中院獲刑。

撰文|孟亞旭

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發表了一篇名為《依法從嚴懲治腐敗犯罪實現職務犯罪審判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文章。

這篇文章的作者是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長王曉東。

文中提到,黨的十九大以來,人民法院共審結中管幹部職務犯罪案件67件。這篇文章中,還點名提到了9個“老虎”,包括趙正永、邢雲、孟宏偉等8個“老虎”,以及已經死亡的山西省原副省長任潤厚

趙正永、邢雲、孟宏偉等8個“老虎”被點名

觀海解局注意到,在這篇文章中,被點名的“老虎”包括:

陝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

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雲

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胡懷邦

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

工商銀行上海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顧國明

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孟宏偉

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楊克勤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張堅

其中,邢雲、趙正永均被判處死緩並終身監禁。

邢雲是2019年12月在遼寧省大連市中院獲刑的。法院審理查明,從1996年至2017年,邢雲斂財4.49億。

趙正永斂財數額,超過了邢雲。

2020年7月,趙正永在天津市一中院獲刑。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至2018年,趙正永利用擔任陝西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陝西省副省長、陝西省委副書記、陝西省代省長、省長、陝西省委書記等職務便利,斂財高達7.17億餘元。其中2.9億餘元尚未實際取得,屬於犯罪未遂。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長王曉東提到,十九大以來,人民法院共審結中管幹部職務犯罪案件67件,判處無期徒刑13人,並對陝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雲判處死緩並終身監禁,嚴厲懲處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金融虎”和“政法虎”

胡懷邦、賴小民和顧國明都是“金融虎”。

胡懷邦(斂財8552萬)2021年1月在河北省承德市中院被判無期;今年8月,顧國明(斂財1.36億)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被判無期。

賴小民在今年1月被執行了死刑。

天津市二中院審理查明,賴小民犯受賄罪、貪污罪、重婚罪,受賄數額為17.88億餘元,其中1.04億餘元尚未實際取得。

在最高法10月14日的文章中提到,上述“金融虎”是“違背黨中央金融工作決策、大搞權錢交易、嚴重危害國家金融安全、經濟安全的腐敗犯罪分子”。

文章還特別提到了賴小民一案。

賴小民受賄、貪污、重婚一案,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標誌性案件,被告人弃守金融風險底線,以稀缺金融資源為籌碼謀取私利,僅個人受賄金額就高達人民幣17.88億餘元,2021年1月29日,賴小民被依法執行死刑。

該案系新中國成立以來查處的貪污賄賂犯罪數額最大的案件,也是自2008年以來首個以受賄罪判處死刑並執行的犯罪分子,充分彰顯了黨中央懲治腐敗的堅強决心。

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孟宏偉,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楊克勤,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張堅都是“政法虎”。

孟宏偉是2020年1月在天津市一中院受審的。

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至2017年,孟宏偉(獲刑13年半)在擔任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中國海警局局長期間,斂財1446萬餘元。

楊克勤(獲刑13年)和張堅(獲刑15年)分別是今年5月和9月在河北省石家莊市中院、福建省廈門市中院受審的。法院審理查明,楊克勤的斂財金額超4635萬;張堅受賄超7179萬。

“從嚴懲處政法領域的貪腐犯罪”,10月14日最高法的文章提到,孟宏偉、楊克勤、張堅等都是以權謀私、貪贓枉法的腐敗分子和害群之馬。

死亡的“老虎”任潤厚

除了點名“老虎”之外,最高法的文章中還提到了一組數據:

2018年至2021年6月,人民法院依法審結行賄、組織行賄、對組織行賄、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案件8621件,生效判决9810人。

當前,行賄人“圍獵”黨員領導幹部仍是腐敗犯罪發生的重要原因,人民法院要突出重點,對以下行賄行為進行嚴厲懲處:

一是多次行賄、巨額行賄以及向多人行賄,特別是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的;二是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的;三是在國家重要工作、重點工程、重大專案中行賄的;四是在組織人事、執紀執法司法、生態環保、財政金融、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幫扶救災、養老社保、教育醫療等領域行賄的;五是實施重大商業賄賂的。

除了上述8個“老虎”之外,文章還提到了山西省原副省長任潤厚。

這個2014年8月29日落馬的山西官員,在被宣佈調查僅1個月後,因病死亡,時年57歲。

2017年7月25日,揚州市中院裁定沒收犯罪嫌疑人任潤厚違法所得人民幣1295.562708萬元、港幣42.975768萬元、美元104.294699萬元、歐元21.320057萬元、加元1萬元及孳息,以及物品135件,上繳國庫。

最高法稱,對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堅持“任何人不得從其違法行為中獲利”原則,從山西省原副省長任潤厚違法所得沒收案到青島飲料集團原董事長、總經理張正欣違法所得沒收案等,確立多項開創性的舉措和審判規則,有力推動了“追逃追贓並重”目標的實現。

資料|最高人民法院新華社人民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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