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駕照10月20日起在我省正式推廣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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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10月20日起,電子駕駛證將正式在我省推廣應用。電子駕駛證與紙質駕駛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經領取在全國範圍內有效,但電子駕駛證不得截圖使用。
自10月20日起,電子駕駛證將正式在我省推廣應用。電子駕駛證與紙質駕駛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經領取在全國範圍內有效,但電子駕駛證不得截圖使用。

10月20日起,電子駕照在西寧市和海東市、海北藏族自治州三地推廣應用;10月23日起,在海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黃南藏族自治州三地推廣應用;10月26日起,在玉樹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兩地推廣應用。電子駕駛證由正頁和副頁兩部分組成,其中正頁主要包括駕駛證基本資訊、電子證生成時間、用於驗證資訊的二維碼和一維碼等內容,副頁主要包括駕駛人住址、發證機關、駕駛記錄以及准駕車型代號規定等內容。

電子駕駛證將通過全國統一的“交管12123”App發放,推廣應用都市的駕駛人可以登入“交管12123”App,按照提示流程申領電子駕駛證。申請人的駕駛證應當在有效期內,駕駛證存在扣留、暫扣、逾期未體檢、逾期未審驗、公告停止使用等情形的,將無法申領電子駕駛證。首次申領電子駕駛證時,“交管12123”App將自動調取申請人已留存的照片作為電子駕駛證照片,電子駕駛證生成後,可以自願選擇是否更換照片。對沒有留存照片的,“交管12123”App將提示申請人通過手機拍照或者相册選擇的管道提交電子照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稽核後,用於生成電子駕駛證。(倪曉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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