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特斯拉車主發表聲明:對網絡上的侵權行為堅決起訴車輛鑒定結果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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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騰訊汽車訊10月13日晚間,溫州特斯拉車主在個人社交帳號發佈了關於一審判決書未體現的事實部分的澄清內容,同時表示,會對網絡上的侵權行為堅決起訴。10月11日,據北京日報用戶端報導,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下達的民事判決書顯示,特斯拉起訴溫州車主名譽侵權案審理終結。對《鑒定意見書》結果,車主陳先生認為,鑒定的關鍵數據及工具由特斯拉公司提供,故真實性存疑。

騰訊汽車訊10月13日晚間,溫州特斯拉車主在個人社交帳號發佈了關於一審判決書未體現的事實部分的澄清內容,同時表示,會對網絡上的侵權行為堅決起訴。

10月11日,據北京日報用戶端報導,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下達的民事判決書顯示,特斯拉起訴溫州車主名譽侵權案審理終結。具體判决如下:一、被告於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抖音平臺其使用的帳戶上向原告賠禮道歉,並持續不少於90日,道歉內容應事先經本院稽核;二、被告於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賠償款5萬元;三、駁回原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對上述判决結果,車主陳先生在聲明中澄清表示,法官對其在交警隊做的筆錄斷章取義。庭審結束後,在審限屆滿的情况下,法官告知其需要延長審限15天,陳先生同意並配合法官簽署了《庭外和解申請書》,法官在審限延長的15天裏依職權在溫州市交通管理局一大隊調取了其第四次詢問筆錄。

車主陳先生在聲明中表示,自己一共做了四次詢問筆錄。前三次的詢問筆錄都清晰顯示沒有誤操作,是車輛存在刹車失靈故障x第四次改變陳述是因為事故保險理賠無法進行,其他車主不停的要求其賠償,為了保險理賠,不得已只能改變陳述做第四次詢問筆錄,也囙此責任事故認定書和保險理賠得以順利進行。第四次詢問筆錄不是案件事實,該情况也早已告知法庭。

據判決書顯示,法院認為,根據溫州市汽車工程學會所作的《鑒定意見書》,涉案車輛在第1次碰撞加速踏板位置除兩次為“0”(瞬間鬆開)外,其餘均為“100%”;車輛高加速沖進停車場時制動燈未亮的狀況,發生事故碰撞前5秒內制動踏板均未工作(處於未踩下狀態)。而被告在《鑒定意見書》出具後,承認當時確實沒有踩刹車,而是把油門當刹車踩了。故法院對《鑒定意見書》的鑒定結論予以採納,本次事故系被告遇狀況時操作不當造成的。

對《鑒定意見書》結果,車主陳先生認為,鑒定的關鍵數據及工具由特斯拉公司提供,故真實性存疑。《鑒定意見書》第6頁顯示:“檢驗現場用特斯拉公司專用汽車碰撞數據讀取工具對被鑒定車輛安全氣囊控制模塊中記錄的事件數據(EDR)進行選取。”,第8頁顯示:“經對後臺資料分析,並與EDR事故數據進行比較分析,兩者數據未見异常。”可知,鑒定的EDR數據及比對的後臺數據均由特斯拉公司提供,故其真實性存疑。(文/騰訊汽車謝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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