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朱寧
鹽湖股份10月12日晚間發佈公告稱,公司近日獲悉,公司全資子公司青海鹽湖能源有限公司(下稱鹽湖能源)於2021年10月11日收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警察局出具的《關於對青海鹽湖能源有限公司涉嫌非法採礦罪的告知函》,鹽湖能源歷史上在未取得探礦證、採礦證的情况下,對青海省天峻縣木裡煤田聚乎更礦區七號井煤炭資源實施開採的行為涉嫌非法採礦罪。
公告稱,根據《關於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告知函》及相關法律法規,鹽湖能源未來需要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費用,現時,鹽湖能源正在與有關部門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工作,具體賠償金額以鹽湖能源最終簽訂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相關協定為准。
公告顯示,鹽湖能源於2012年成立,主要負責公司原金屬鎂一體化項目配套工程木裡煤田聚乎更礦區七號井煤礦建設、運營。
鹽湖能源在未取得探礦證、採礦證的情况下對木裡煤田聚乎更礦區七號井實施煤炭資源開採,系違法採礦行為,按照省委省政府相關要求,鹽湖能源全面停止了礦區一切活動,開展礦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同時,鹽湖股份已將鹽湖能源列入僵屍企業,並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的相關要求,鹽湖能源前期已經計提了相應資產減值準備。公司進一步表示,現時鹽湖能源已退出木裡礦區,停止在木裡礦區的一切經營、生產、銷售行為,無實際生產經營業務。
“為降低鹽湖能源涉嫌非法採礦產生的社會影響及法律影響,鹽湖能源擬將非法採礦產生的非法所得及收入及時退繳至公安機關。”鹽湖股份在公告中表示,根據初步測算,鹽湖能源非法采礦產生的非法所得及收入約為3.57億元,前述退繳預計會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潤3.57億元。
10月13日集合競價鹽湖股份一度觸及跌停,隨後股價拉升,截止發稿,報跌1.43%,最新報價28.26元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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