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出現這些情形的社會組織,嚴重的將被依法撤銷登記並註銷。昨日從市民政局獲悉,我市正在開展“僵屍型”社會組織專項整治行動,連續未參加2019年度、2020年度檢查(年報)的社會組織;自取得登記證書之日起1年未開展活動的社會組織;自2019年1月1日以來,未按照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對外開展業務活動的社會組織;通過登記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管道無法取得聯系的社會組織,將在年底前全部清理規範。
據介紹,為進一步優化社會組織結構,淨化社會組織發展環境,防範化解社會組織風險,促進社會組織高品質發展,我市要對全市社會組織進行一次深度檢查,做到清除一批名存實亡的社會組織,整改一批內部混亂的社會組織,啟動一批效能不高的社會組織。
針對撈上來的“僵屍型”社會組織,我市已明確了整治措施,包括:撤銷登記、吊銷登記證書、註銷登記、限期整改。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現時,按照“誰首長、誰負責”的原則分類進行整治,涉及社會組織限期整改的,由業務主管組織督促指導完成整改;涉及社會組織變更登記、撤銷登記、吊銷登記證書、註銷登記的,業務主管組織按照法定職責履職後,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啟動相應程式辦理。年底前,市民政局將對需要進一步整治的,按照情形分類向社會公佈名單,推進整治工作納入常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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