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中院以涉企評估制度護航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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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營口某環保公司法定代理人陳某邊說邊豎起大拇指。一審宣判後,陳某不服判决上訴到營口中院。營口中院院長王志文說。

“我是案件當事人,還是營口市營商環境監督員,通過這起案件,我切身感受到法院實實在在地為企業解難題、辦實事,全力為企業家營造放心投資、安心經營的環境,為營口中院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點贊。”營口某環保公司法定代理人陳某邊說邊豎起大拇指。

陳某於2017年與營口某科技公司簽訂新風銷售合作協定,因合同履行問題,雙方發生糾紛,於2021年訴訟至法院。一審宣判後,陳某不服判决上訴到營口中院。主審法官通過閱卷瞭解到本案存在本訴和反訴合併審理情况,雙方當事人之間意見分歧較大後,第一時間向雙方當事人瞭解案件有關情况,隨即啟動了涉企案件影響評估制度,並根據案件具體情况有針對性地製定解決方案。主審法官從企業發展、合作共贏等方面,多次進行耐心細緻的調解,同時進行釋法明理,最終使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此案以調解管道結案。

本案的調解將雙方當事人訴訟請求範圍內及範圍外的問題“一攬子”解决,真正做到了案結事了、息訴止訪,實現了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統一。日前,雙方當事人分別送來寫有“營商環境暖民心傾心調解化糾紛”“營商環境守護者”的錦旗,表示對法院工作的肯定和感謝。

“我們將充分發揮營商環境主力軍職責,把審判執行工作融進中心、融入大局,多措並舉,努力平衡司法的剛性和柔性、力度和溫度,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動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為企業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營口中院院長王志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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