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一比特和我住一個單元的阿姨說今年八月份辦理的退休,自己的情况簡單的和我說了一下。她說自己有30年工齡,到手的養老金是1676元,她說自己家有比特親屬同樣的工齡,人家開2200多,怎麼能差這麼多錢。
她說自己是1991年參加工作的,視同繳費是60個月,實際繳費是302個月,個人帳戶餘額是50405元,退休年齡50歲,她讓我幫算一下領1676元對嗎?
個人帳戶養老金這部分看下圖,“50歲退休計發月數是195個月”
個人帳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這部分,我們得先知道全省上年度平均工資,黑龍江上一年度社平薪水是5120元,下麵咱們按最等級低繳費算一下。
基礎養老金如圖
基礎養老金
除個人帳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外,她應該還有一個過渡性養老金,因為她是1991年參加工作的,這就符合了她說的視同繳費60個月。我們要知道個人繳費制度的實施時間大多數是從1992年至1996年之間的,可以認定視同繳費年限。
過渡性養老金如圖
按照計算她過渡性養老金這部分可以領190元,
總計也就是258.49+1228+190=1676元
退休後這位阿姨的養老金每個月可以領1676元。
那為什麼和這位阿姨同樣30年工齡的親屬會比她多好幾百元呢,這主要和繳費基數,退休時當地的社平薪水是有一定關係的,像黑龍江這邊的退休人員領到手的養老金在全國來講也是比較低的。一般在哈爾濱這邊交15年社保,按60%最等級低繳費,退休一般也就開900元左右。
所以啊就算繳費年限是一樣的,繳費基數不同,養老金相差幾百是很正常的,如果你一直是在一二線都市交社保,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相差上千元都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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