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被查的重慶廳官李中武,今日傳來了被“雙開”的消息。
值得注意的是,在李中武的違紀違法問題中,有一條“閱讀並保存有嚴重政治問題的境外讀物”。從以往的落馬官員案例來看,這樣的表述並不罕見。除了李中武之外,還有一些官員涉及此類問題,例如貴州省原副省長王曉光。
曾有多人被處理
李中武出生於1967年,是重慶綦江人,長期在川渝地區工作。2017年,他出任重慶市榮昌區委副書記、區長,2年後任重慶市民族宗教委黨組書記。
針對他的違法違紀問題,重慶市紀委監委的通報中有一條引起關注:經查,李中武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在黨不信黨,閱讀並保存有嚴重政治問題的境外讀物;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
除了李中武,此前,也有不少被查官員被通報閱讀並保存有嚴重政治問題的境外讀物。
2018年被“雙開”的貴州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長王曉光,其違法違紀問題中也有相似的一條。通報中提到,王曉光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政治信仰缺失,熱衷於閱看有嚴重政治問題的境外書刊。
兩個月前被“雙開”的哈爾濱市政府原副市長王沿民,其通報中官方指出:王沿民曾經唆使他人攜帶具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籍和包含具有嚴重政治問題的音視頻手機入境,並私藏、閱看。紀檢部門也表示:此人在政治上品行惡劣,對黨不忠誠、不老實。
和李中武一樣在重慶任職的吳德華等也曾涉及此類問題。
重慶渝北區委原常委吳德華的相關案情報告提到,孫政才案發後,吳德華怕自己牽連其中,專門托人從境外帶回兩本反動雜誌,意圖刺探孫政才案件相關資訊。2018年初,吳德華又從境外購買4本反動雜誌閱讀並保留至案發。
2019年5月2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了《重慶能源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馮躍案警示》一文。馮躍除了存在嚴重的經濟腐敗問題,也存在“私自購買、閱讀、存放有嚴重政治問題的境外書刊”的嚴重問題。
同年7月,重慶糧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銀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報稱,王銀峰大搞政治攀附,熱衷於閱看、私藏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刊、文章等。而王銀峰曾在2011年4月至2013年8月期間擔任重慶市政府副秘書長。
3個月後,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楊宏偉的雙開通報也提到,楊宏偉閱讀、收藏有嚴重政治問題的境外書籍。
到底包含哪些內容?
有嚴重政知問題內容的書刊、音像製品、電子讀物、網絡音視頻資料,到底包括哪些內容?
針對這個問題,中國紀檢監察報還曾發表過題為《私自攜帶有嚴重政治問題內容書刊入境如何追究黨紀責任》的文章,並舉出實例進行詳解。
有嚴重政治問題內容的書刊、音像製品、電子讀物、網絡音視頻資料等,一般是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規定具有下列內容的書刊、音像製品、電子讀物、網絡音視頻資料等。
這些有問題的內容,包括“公開發表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反對黨的改革開放決策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的;公開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歪曲黨的改革開放決策,或者其他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的;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醜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毀、誣衊黨和國家領導人,或者歪曲黨史、軍史的”,等等。
至於將受到怎樣的處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製作、販賣、傳播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所列內容之一的書刊、音像製品、電子讀物、網絡音視頻資料等,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私自攜帶、寄遞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所列內容之一的書刊、音像製品、電子讀物等入出境,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澎湃新聞、中國青年報、海運倉內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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