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和因災、因病、因學等導致的嚴重困難戶,省鄉村振興局組織人員對8個市州進行全面排查摸底,以脫貧攻堅期國家扶貧標準的1.5倍為底線,將全省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6000元且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牧民羣衆全部納入監測範圍,動態鎖定檢測對象。
同時,建立各項機制,及時交換預警資訊,精准落實幫扶措施,消除返貧致貧風險。嚴格落實篩查預警機制,圍繞監測對象收入支出,“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等情况,加强行業部門資料共用比對,做到早發現、早干預。建立健全各項監測的工作台賬,持續跟踪瞭解監測對象消除後的家庭生產生活,享受政策、風險消除穩固等情况,堅持一戶一策、逐戶銷號。(鐵繪敏花木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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