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修訂完善動物防疫法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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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實施辦法對動物強制免疫、人畜共患傳染病聯防聯控機制、無害化處理等工作作出最新規定。近年來,H7N

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實施辦法對動物強制免疫、人畜共患傳染病聯防聯控機制、無害化處理等工作作出最新規定。

近年來,H7N9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動物疫情,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連續暴發,結核病、狂犬病、血吸蟲病等人畜共患病時有發生,我省動物防疫形勢仍然比較嚴峻。同時,全國人大常委會製定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較大幅度修訂了動物防疫法,都對依法加强動物防疫活動的監督管理提出了新規範、新要求。為適應我省動物防疫工作實際需要,完善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地方性法規制度體系,切實維護法制統一,有必要修訂完善我省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規定,飼養動物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履行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義務,按照強制免疫計畫和技術規範,對動物實施免疫接種,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免疫檔案、加施畜禽標識,保證可追溯。飼養動物的組織可以按照規定自主採購疫苗、自行開展強制免疫接種;自主採購疫苗、自行開展強制免疫接種達到國家規定免疫質量要求的,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實施辦法細化了定期接種狂犬病疫苗和養犬登記制度,規定組織和個人飼養犬只,應當按照規定定期免疫接種狂犬病疫苗,憑動物診療機构出具的免疫證明向所在地養犬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攜帶犬只出戶的,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並採取系犬繩等措施,防止犬只傷人、疫病傳播。同時對流浪犬、猫的控制和處置作出了專門規定。

就集貿市場家畜家禽防疫管理,實施辦法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動物防疫、市場供應等情况,决定在都市集貿市場、量販店等特定區域或者動物疫病高發期等特定時期,禁止家畜家禽活體交易。

針對無害化處理工作,實施辦法明確任何組織和個人對因病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的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無害化處理,或者委託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處理,不得買賣、加工、隨意棄置。

在加强人畜共患傳染病聯防聯控方面,實施辦法要求發生人畜共患傳染病時,衛生健康部門應當對疫區易感染的人群進行監測,並依法及時公佈疫情,採取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必要時,可以聯合開展人畜共患傳染病疫情調查處置,防止動物源性傳染病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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