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法治宣傳教育條例》由自治區十三届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當天,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向新聞媒體介紹條例有關情况,並回答記者提問。
條例分為六章,包括總則、工作職責、重點對象、管道與方法、監督與獎懲、附則,共四十九條。
條例規定,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按照誰執法誰普法、誰首長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的原則落實普法責任制,並明確了各部門和各單位法治文宣教育工作中的職責。
條例細化了對青少年、國家工作人員、領導幹部、村民等法治文宣教育重點對象的教育內容和措施。條例規定,中小學校應當將法治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內容,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應當把法治教育納入公共必修課教育範疇,開設法治基礎課或者其他相關課程;各級各類學校應當根據學生的生理年齡、心理成熟水准、認知能力,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與學生日常生活相結合,加强有關法律法規文宣教育。
條例對領導幹部的法治文宣教育規定了操作性比較强的內容,如:建立健全領導幹部集體學法制度和年度述法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區領導幹部法治專題培訓,領導班子每年應當舉辦兩期以上法治專題講座;建立領導幹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制度,把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情况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蔣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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