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史學習教育和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開展以來,全省法院聚焦審判執行工作中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以優質的司法服務解難題、定紛爭、暖民心,把群眾滿意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扎實開展“我為羣衆辦實事”實踐活動,今天推出系列報導第68期。
晋城市沁水法院
雨天、路邊、便当……帶你看執行現場
連日的陰雨天氣導致道路濕滑、泥濘不堪,使得執行路途更加坎坷,但這絲毫不影響執行幹警兌現申請執行人“紙上權利”的堅定步伐。
近日,被執行人山西某煤層氣綜合利用有限公司燃氣發電機及附屬機器設備將變賣交付。執行幹警一大早就趕赴執行現場,安排部署警力,排除交付中可能出現的風險。
2021年1至7月,沁水縣人民法院陸續收到馬某正、濱州市某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等10比特申請人的執行申請,被執行人均為山西某煤層氣綜合利用有限公司,涉案金額高達63萬餘元,其中9件為該公司原職工申請的勞動爭議案件,屬涉民生系列案件。沁水法院院領導高度重視該案,提出重點優先辦理。
但該公司並未實際經營,帳戶亦被其他法院凍結,執行難度超出預想。執行幹警數次實地調查、走訪,詢問案件相關人員,約談公司相關負責人,積極尋找可供執行財產線索。在調查與核實中發現,該公司的燃氣發電機及附屬機器設備已廢棄不用,還未處理,執行幹警立即採取查封措施。由於燃氣發電機系特殊商品,需求對象相對固定,經過多次協調最終由被執行人自行變賣。
因執行現場偏遠、交通不便、交付財物體積較大,再加上陰雨天氣影響,機器設備運輸用時長達15小時,直至晚上12點才完成交付,兌現了全部執行款項。10比特申請執行人的“紙上權利”終變現為“真金實銀”。
運城市河津法院
雨夜兼程京晋聯動千里追扣涉案車輛
在辦理申請執行人楊某與被執行人王某甲、王某乙民間借貸糾紛一案過程中,河津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王某甲名下的一輛奧迪牌轎車予以查封,但由於該車一直下落不明,無法實施扣押。9月22日,申請執行人楊某在北京市延慶區找到該車,並將這一線索告知法院。河津法院立即派出2名執行員、2名法警,連夜奔赴北京。途中,該院執行局與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取得聯系,獲得該院執行局的全力配合。
9月23日清晨,河津法院幹警一下火車就趕往延慶區人民法院。經溝通,延慶法院火速派出多名執行幹警,協助實施扣押。
到達現場後,幹警向駕駛該車的X某出示執行公務證並向其告知該車系法院查封車輛,現予以扣押,但遭到X某擋車阻攔。X某稱,這輛車未辦理過戶手續,是他人拖欠其丈夫工程款後以車抵債,交由X某駕駛。
法院幹警當場向X某反復釋明:未辦理過戶登記的車輛,其所有權在法律上並未發生變化,且河津法院早已依法對該車進行了查封,X某提到的以車抵債並不能對抗本院的執行。X某丈夫與他人的糾紛,屬於另外一個法律關係,應當通過法律途徑解决。
X某仍然拒不配合,情緒十分激動,甚至躺在車前試圖阻攔執行。執行幹警一邊安撫X某的情緒,一邊與她反復溝通,向她說明妨礙執行公務應當承擔的法律後果。最後,在延慶法院執行幹警與當地派出所民警的協調配合下,X某迫於壓力答應交付涉案車輛,該車輛於當日夜裡成功扣押。
翌日清晨,華北地區普降大雨,多地陸續發出豪雨預警。為儘快完成此次執行任務,河津法院幹警冒雨上路,驅車近一千公里將該車輛成功押送回法院。
編輯:韓喃楠
來源:山西高院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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