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女孩都不放過,殺人無數,為何卻要幫人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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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經過警方的現場調查,這名被害女子生前還遭受了强奸。同時,警方又調取了之前還沒有偵破的强奸案的記錄,經過比對後發現,原來有兩起發生在呼和浩特的強姦殺人案件,也是趙志紅所為。經過比對,警方確定,當年被拘留的趙志紅,就是這一系列連環强奸殺人案的真凶。10月23號,警方展開行動,將正在打工的趙志紅一舉抓獲。2014年,調查結果終於水落石出,事實證明,呼格吉勒圖在當年的事件中毫無罪責,報警只是出於見義勇為。

經常關注我們的朋友,可能對幾個特定的時間段會特別熟悉,比如第一次嚴打開始的1983年,再比如世紀之交的99到01年。而大家之所以會覺得比較熟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這些時間裏,國內可以說是風起雲湧,出現過一大批兇狠的罪犯。

而我們最近高頻率提到的時間還有一個,那就是1996年。

這一年,還沒開始橫行中原的楊新海被抓進監獄進行改造;也還是在這一年,柳河縣的小鎮殺人魔楊洪軍進行了他第一次犯案。

而我們今天要講的主人公,也是在這一年,開始了他長達十年的犯罪生涯。

他叫趙志紅,而要講他的故事,則要從呼和浩特的一起冤案開始。

呼和浩特作為內蒙古自治區的首府其實並不是一個很年輕的都市,在呼和浩特境內甚至還保留著西元前人類聚集生存的遺址。

同時,因為優越的地理位置和經濟基礎,在建國之後,尤其是改革開放之後,呼和浩特很快就成為了一個經濟相對較為發達的都市,尤其是乳業和毛紡織行業等,非常發達。

然而就在1996年,呼和浩特市的第一毛紡織廠裏,卻傳出了駭人聽聞的消息。

當時是4月9號,警方接到報案,說就在第一毛紡織廠職工宿舍的女廁所,發現有全身是血的女子在求救。

可惜的是,等到警詧和醫院都同時趕到的時候,女子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征。

經過警方的現場調查,這名被害女子生前還遭受了强奸。兇狠的强奸犯不僅僅對她進行了慘無人道的侮辱,還將她殺死來試圖掩蓋證據。

這樣的惡性事件在內蒙出現得並不多,也正是因為如此,警方對這起案件特別重視。

而前去報案的,當年只有18歲的小夥呼格吉勒圖成為了他們第一個懷疑的對象。

當然,這種懷疑並不是沒有理由的,科技人員們從呼格吉勒圖的指甲縫裏發現了O型血的血漬,這和被害人的血型一致,但和呼格吉勒圖的血型不一樣。

辦案人員們據此認為,這些血漬就是在呼格吉勒圖在和被害人搏鬥的時候留下的。

不管按照什麼年代的觀點來看,這樣的判斷都顯得有些過於武斷,和判案所需要的完整邏輯鏈條相比,那可以說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更何况,呼格吉勒圖在看守所中從來沒有承認過自己和這起案件有什麼關係,更是一直在強調,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

但可惜的是,一方面,當年的痕迹鑒定工作做得並不到位,另一方面,不管是誰都急於結案,呼格吉勒圖的意見並沒有被採信。在案件發生僅僅過去了61天之後,這個僅僅只有18歲的少年就被推上了刑場,匆匆結束了生命。

呼格吉勒圖的父母在接下來將近20年的時間裏從來沒有放弃過給兒子討回一個清白,但是真正讓呼格吉勒圖沉冤得雪的,卻是連環殺人犯趙志紅在獄中,寫下的一封申請書。

2005年,內蒙古警察戰線的幹警們給大家帶來了好消息,在此前犯下一系列大案要案、强奸殺害婦女十幾人的凶徒趙志紅終於落網。

在警方還沒有掌握他行踪的時間裏,趙志紅在內蒙的烏蘭察布市附近,在很短的時間裏,連續犯下了許多起案件。

最早的是在1月2號,他强奸了一比特姓張的婦女,所幸,張女士尋找到了機會,逃離了趙志紅身邊。

而其他的受害者大多都沒有這麼幸運。

同樣是1月2日,烏蘭察布市郊外,羣衆發現了一具女屍,她被電話線勒死,死前曾經遭受强奸;

1月7日,依然是烏蘭察布市郊外,又一名女子被奸殺,身上還有刀傷;

而一個多月之後的2月25日,同樣的慘狀又在一家工廠裏重現。

拜先進的檢測科技所賜,警方在受害者的身體裏找到了趙志紅留下的遺傳資訊,也基本可以確定,這四起案件的兇手就是他一個人。

同時,警方又調取了之前還沒有偵破的强奸案的記錄,經過比對後發現,原來有兩起發生在呼和浩特的強姦殺人案件,也是趙志紅所為。其中一起甚至還是强奸殺害未成年的小女孩,殊為可恨。

可雖然知道了這些,但警方當時連趙志紅的名字和樣子都不知道,這要去哪裡尋找這個神秘的嫌疑人X呢?

幸運的是,就像我們之前所說,趙志紅並不是對每個受害者都趕盡殺絕。警方根據一比特倖存受害者提供的資訊,繪製出了很接近趙志紅真實樣貌的畫像,然後根據畫像,去發動社會各界的力量協助調查。

您還別說,這樣的手段還真起到了效果。在趙志紅曾經住過的一個村子裏,村幹部認出了趙志紅的臉。

同時,村幹部還提供了一個非常重要的線索,趙志紅之前曾經被拘留過。

這線索對警方來說非常重要,因為被拘留過,也就意味著曾經留下過指紋資訊。

經過比對,警方確定,當年被拘留的趙志紅,就是這一系列連環强奸殺人案的真凶。

2005年10月,經過長時間的調查和蹲守,警方終於鎖定了趙志紅的位置。他當時正在呼和浩特的一家幼儿園裏打工。恐怕在得知了幼儿園裏竟然有這樣一個連小孩子都不放過的變態兇犯之後,可能不管是家長,還是幼儿園的其他工作人員們都會倒吸一口涼氣。

10月23號,警方展開行動,將正在打工的趙志紅一舉抓獲。那一年趙志紅33歲。

隨著趙志紅被抓捕歸案,專案組成員們懸著的心開始放下了,經過了將近一年的高强度工作,他們想著終於可以獲得一個長一點的假期。

但令人沒想到的是,隨著對趙志紅審訊程度的不斷加深,他們放假的願望似乎也面臨著泡湯的結局。

當然,這並不是說趙志紅不願意和警方配合,任你說破大天也不承認自己的罪行。相反,這個看起來還挺友好的禿頭非常願意和警方配合。

只要警方發問,只要他還能記得起來,那就一定會連細節都和警方闡述清楚。按理說,犯人這麼配合,警方應該會感到開心才對。

但讓大家沒想到的是,根據趙志紅自己坦白,他這些年來犯下的大罪還不止於此。

就像我們之前所說,趙志紅從1996年開始,就一直往返烏魯木齊和烏蘭布查兩地作案。

1996年9月5日,趙志紅私闖民宅,殘忍地强奸並且殺害了房子裏的女青年。

1996年11月10日,一個小女孩在放學途中被趙志紅盯上,沒能倖免於難。

1997年夏季的一個中午,呼和浩特市托縣,一名中年婦女被趙志紅殺害,之後又進行了强奸。

1998年夏天,趙志紅將一個16歲的女孩劫持到樹林裏,掐死後進行强奸……

十年之間,趙志紅總計作案17起,除了强奸、殺人,還多次盜竊、搶劫,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

趙志紅認下的所有這些案件,都需要調查員們去採樣,去取證,然後才能給他判罪。

但這其實並不是最令人頭疼的,最令人頭疼的是,趙志紅在坦白罪行的過程中親口承認,1996年4月9日,發生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紡織廠的那場强奸殺人案,是他做的。

我們在之前已經說過,那一起案件在發生的當年,就已經完成了宣判,甚至連被當作兇手的呼格吉勒圖已經被槍斃了,看趙志紅這樣子,是要給這案子翻案嗎?

警方一頭霧水,但趙志紅好像是認真的。

2005年,他作為被告參加了庭審。

在法庭上,他甚至當面質問法官:“我做的第一起案子就是廁所女屍案,檢察院怎麼不公訴,審理中為何也沒有人提呢?”

在那一次庭審當中,趙志紅被判處了死刑,連律師都沒有給他做無罪辯護。但是趙志紅卻提出要繼續上訴,理由竟然是自己沒有因為4月9日的案件被判刑。

公檢法部門也意識到,當年的案件背後似乎真的存在著隱情,而要翻案,就需要徹底、仔細地調查。

這一調查,就又是將近十年。

在這十年間,在押的趙志紅甚至曾經用衛生紙寫下了一份特殊申請,要求有關機构對呼格吉勒圖這起案件進行徹查。

2014年,調查結果終於水落石出,事實證明,呼格吉勒圖在當年的事件中毫無罪責,報警只是出於見義勇為。多年的沉冤一朝得雪,這對呼格吉勒圖的父母來說當然值得開心,但冰冷的現實也讓他們痛心——自己兒子的人生,已經永遠定格在了18歲。

有些網友覺得,趙志紅寧可給自己加罪名,也要幫呼格吉勒圖申冤的行為實屬義氣,他們也囙此認為趙志紅是個好人。

當然,也許他確實是在獄中良心發現了,又或許他真的是一個非常衝突的人,心底一直有善念,單看幫呼格吉勒圖申冤的事,確實值得誇獎。

但同時我們也不要忘了,呼格吉勒圖的冤枉正是從他而來。如果不是他犯罪在先,又怎麼會有接下來的一系列事件呢?

同時,呼格吉勒圖確實冤枉,但被趙志紅强奸、殺害的被害人們也很冤枉。我相信即便她們在九泉之下,也絕對不會對趙志紅有一絲一毫的原諒。

2019年,趙志紅被執行死刑。

這也是他最應得的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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