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幂肖像權案一審勝訴

安徽 85℃ 0
摘要:天眼查App顯示,近日楊幂與慧之星、安徽聚優品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公開。據悉,原告楊幂訴稱,兩被告未經原告同意,在店鋪經營頁面使用其肖像,並以品牌代言人的形式用於產品宣傳,侵犯了原告肖像權,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故訴至法院。法院查明後認為,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內,兩被告需公開發表致歉聲明並賠償楊幂經濟損失5萬元、公證費160元、購買產品費399元等。

天眼查App顯示,近日楊幂與慧之星、安徽聚優品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公開。據悉,原告楊幂訴稱,兩被告未經原告同意,在店鋪經營頁面使用其肖像,並以品牌代言人的形式用於產品宣傳,侵犯了原告肖像權,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故訴至法院。法院查明後認為,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內,兩被告需公開發表致歉聲明並賠償楊幂經濟損失5萬元、公證費160元、購買產品費399元等。

評論留言

  • 熱心網友
    暫時沒有留言

我要留言

◎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裡發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所有評論需要人工稽核後才能顯示,請勿發佈垃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