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下午
同安法院以線上管道
公開開庭審理偷盜防疫設備案並當庭宣判
被告人毛某孫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期間
秘密竊取防疫設備
應從重處罰
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該案系同安首起
法院、檢察院、被告人
三方通過連線管道審理的案件
記者從同安法院瞭解到,9月17日起,同安區新民鎮西塘社區被列為高風險地區。9月18日晚,被告人毛某孫在該社區祖厝邊核酸檢測點,盜走用於核酸檢測資訊錄入的3臺聯想筆記型電腦,價值人民幣17000多元。9月23日,被告人毛某孫被抓獲歸案,對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自願認罪認罰。案發後,被繳獲的被盜物品已返還被害人。
同安法院該案審判法官介紹,被告人毛某孫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且其行為系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期間盜取防疫設備,應從重處罰;其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故意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現時,疫情防控乃全民要事。被告人毛某孫對檢察機關起訴指控的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沒有抗告且簽字具結。同安法院根據“從嚴從快”刑事政策,在程式上依法適用速裁程式,實行獨任審判,在量刑建議幅度內頂格處理本案。
“希望本案能在全社會引發關注。現在是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理解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不聽勸阻强行沖卡、拒不接受防疫登記、不遵守居家隔離規定、哄抬物價、傳播謠言等給疫情防控工作‘添堵’的行為,司法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對於涉疫違法犯罪行為的,司法必將鐵拳執法,堅決說不。”同安法院相關負責人說。
廈門日報社新媒體中心出品
記者:盧漳華通訊員:鄭素描同法宣視頻編輯:許秋珩
編輯:羅小州值班主任:蔡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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