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减少和防止烟草煙霧危害,為公眾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瀋陽市出臺了《沈陽市控制吸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9月29日,瀋陽市衛健委相關負責人對《條例》進行了解讀。
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烟
《條例》共七章二十八條,規定了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內禁止吸烟。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烟,但餐飲服務場所、住宿休息服務場所和公共娛樂場所可以設定少量供消費者使用的吸烟房間。同時幼儿園、中小學校、青少年活動中心、校外培訓機構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公共場所的室外區域,文物保護單位的室外區域,體育場所、健身場所的比賽區域和座席區域,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區域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室外區域禁止吸烟。
向未成年人售烟將受罰
在處罰方面,《條例》規定,在禁止吸烟的室內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內、室外區域吸烟的,由市或區、縣(市)相關首長部門給予警告,可以處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在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室內公共場所、室外區域吸烟的,由市或區、縣(市)衛生健康、教育、市場監督管理等首長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室內公共場所、室外區域的管理者或經營者未及時制止吸烟的,也將給予警告,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向未成年人銷售煙草製品的,給予警告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吊銷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電子烟也在控烟範圍內
《條例》中的吸烟和煙草製品具體指什麼?市衛健委相關專家介紹,《條例》將電子烟納入控烟範圍。吸烟是指吸入、呼出烟草的煙霧或者電子烟氣霧,以及持有點燃的煙草製品的行為。煙草製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烟草作為原材料生產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製品和其他新型煙草製品(含電子烟)。
為配合《條例》的頒佈實施,市衛生健康委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條例》的集中宣傳活動,市民可在公園、廣場、都市出入口、車站、醫療衛生機构等點比特收取《條例》手册和健康教育文宣資料,並有醫生進行現場義診諮詢。市衛健委號召廣大市民積極參與到活動中來,學習並瞭解《條例》的各項規定。同時呼籲廣大市民能够自覺遵守《條例》,遠離烟草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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