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江西省監察委員會就開展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作專項工作報告。這是黨中央作出地方監委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專項工作的決策部署以來,省監委首次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
江西省委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堅決扛起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對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的領導。省監委依法履行憲法和監察法賦予的職責,加强專案攻堅和指導協調,推動有關組織加强合作配合,共同推進我省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不斷取得新成效,為全省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提供了有力支撐。
報告顯示,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充分發揮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協調機制作用,省監委依法履行職責,推動全省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取得重要成果。2015年至2021年7月,全省共從25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213人,其中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38人、“紅通人員”8人(含“百名紅通人員”1人),追回贓款3.19億餘元,有效削减了外逃人員存量。特別是監察體制改革以後,我省共追回外逃人員101人,其中外逃監察對象和職務犯罪涉案人員45人已追回40人;追回“紅通人員”5人,其中“紅通”國家工作人員全部清零;追回贓款共計2.66億餘元。我省2015年以來新增外逃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明顯減少,2020年至今無新增外逃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效遏制住了外逃人員增量。
當前反腐敗鬥爭所處的外部環境更加嚴峻複雜,追逃追贓工作面對的不確定性因素顯著增加,對監察機關依法履行相關職責提出更高要求。省監委將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省委工作要求,不斷完善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追逃追贓協調機制;自覺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進一步完善制度規範權力行使,構建“不能逃”“不敢逃”的制度機制;堅持追逃防逃追贓一體推進,進一步構建完善全方位防逃體系;創新工作方式,進一步提升追逃追贓工作成效,推動追逃追贓工作高品質發展;從嚴從實加强監察機關自身建設,打造一支高素質專業化追逃追贓工作隊伍,為奮力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江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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