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一網絡主播被拘留!帳號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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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9月28日,海東市互助縣警察局網安大隊依法查處一起利用網路直播平臺傳播淫穢資訊案,違法行為人李某某被處以行政拘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八條之規定,互助縣警察局網安大隊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决定,“**外人”(網名)已由屬地公安機關另案處理。現時,違法行為人李某某已被送至互助縣拘留所執行拘留。

9月28日,海東市互助縣警察局網安大隊依法查處一起利用網路直播平臺傳播淫穢資訊案,違法行為人李某某被處以行政拘留。

近日,互助縣警察局網安大隊接到門源縣警察局網安大隊轉來的互助縣一網名為“夢想**”的男子在某網絡直播間散佈低俗、淫穢資訊的線索後,網安大隊立即開展調查取證,迅速鎖定了違法行為人李某某,並將其傳喚至公安機關進行訊問,在確鑿的證據面前,李某某對在網絡平臺傳播淫穢資訊的行為供認不諱。

經查,2021年8月2日15時許,互助縣威遠鎮某村村民李某某以網名“夢想**”在某網絡平臺與正在直播的“**外人”(網名)在直播間連麥聊天並與粉絲互動時,為吸引目光,線上散佈大量言語露骨,內容低俗淫穢,讓人不堪入耳的言論,當時線上人數達四十餘人,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八條之規定,互助縣警察局網安大隊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决定,“**外人”(網名)已由屬地公安機關另案處理。根據《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第十四條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七款之規定,聯系平臺對李某某的平臺帳號禁封三個月,以維護健康、文明、清朗的網路環境。

現時,違法行為人李某某已被送至互助縣拘留所執行拘留。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八條規定:製作、運輸、複製、出售、出租淫穢的書刊、圖片、影片、音像製品等淫穢物品或者利用電腦資訊網路、電話以及其他通訊工具傳播淫穢資訊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警方提醒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廣大線民要自覺抵制不良資訊,注意個人網上言行,共建和諧乾淨的網路環境。

來源/互助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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