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漏水到自家,協調無果,受害業主這個舉動反讓自己賠償近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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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瀋陽的高女士因為樓上漏水遲遲不修理,選擇在家中私自安裝水閥,導致樓上無辜業主正常生活受到影響,最終被判賠償近萬元。據悉,由於五樓漏水嚴重,四樓高女士家中的衛生間棚頂持續滲水,而五樓業主卻遲遲不肯進行維修。最終,法院判決高女士自行拆除案涉自來水閥門,恢復原狀,並賠償趙先生各項損失費共計8580.45元。

瀋陽的高女士因為樓上漏水遲遲不修理,選擇在家中私自安裝水閥,導致樓上無辜業主正常生活受到影響,最終被判賠償近萬元。

樓上漏水,協調無果;私裝閥門,殃及無辜

據悉,由於五樓漏水嚴重,四樓高女士家中的衛生間棚頂持續滲水,而五樓業主卻遲遲不肯進行維修。

在經過物業、派出所、社區協調,仍沒有達成維修協定的情况下,高女士在2020年10月12日,私自在自家安裝自來水閥門並關閉了自來水筦道,造成五樓業主以及六樓業主趙先生的家中停水。

持續到2020年12月10日,高女士每天只在中午打開閥門供水半小時,嚴重影響六樓業主趙先生的正常用水和生活。經過物業、社區、警察協調後,高女士仍不將閥門打開。

據趙先生所述,高女士的行為導致趙先生家中寶媽在哺乳期和坐月子期間無法使用熱水,而造成手關節嚴重疼痛,未滿月的嬰兒無法正常用熱水洗澡和吃奶,嚴重影響了趙先生一家人的正常生活。趙先生一家更是囙此於2020年12月14日開始搬離該房到外面租房生活。

趙先生表示,自己一家從未與高女士產生衝突,他只要求每天正常用水,至於高女士關閉水閥的原因與趙先生無關。

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趙先生將高女士告上法庭,要求高女士拆除私自違法安裝的自來水閥門,並對自家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違規維權,反受其害;侵犯他人,判定賠償

經審理,人民法院認為高女士雖自稱系漏水的受害者,並提供了證據和證人證言予以證明,但是高女士不能為了减少因漏水造成的損失關閉水閥,對趙先生的基本生活造成嚴重影響。囙此被趙先生要求高女士拆除案涉自來水閥門、恢復原狀及賠償相關損失合理部分的訴訟請求是合理合法的。

最終,法院判決高女士自行拆除案涉自來水閥門,恢復原狀,並賠償趙先生各項損失費共計8580.45元。

瀟湘晨報記者鐘鳴

來源:瀟湘晨報企鹅號

标签: 自來水 閥門 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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