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都市管理局消息,10月1日,長春市秋菜將集中上市,期限為25天,10月25日結束。
秋菜上市期間,各城區、開發區相關部門要站在服務民生、服務菜農的角度,全力做好相關的城市管理和秋菜上市保障工作,並結合轄區實際情況,確定秋菜銷售地點,採取分散設定多點比特、少攤位的辦法,盡可能减少對道路的影響。秋菜銷售點要設在次要街路、背街小巷、居民社區、早市場。
秋菜集中供應期內,允許運菜車輛憑《秋菜質量合格證》進城
(一)以下街路或路段區域內(含以下街路或路段)禁止畜力車(含趕乘牲畜)通行
東四環路-世紀大街—淨月大街—長清公路—永順路—聚業大街—柳鶯西路—新城大街—福祉大路—生態大街—南四環路—超達路—西湖大路—西四環路—北四環城路
(二)以下街路禁止賣菜車輛行駛(可以橫穿)
人民大街、全市快速路、南湖大路、自由大路、解放大路、吉林大路、西安大路、長春大街、工農大路、新民大街、延安大街、北京大街、勝利大街、漢口大街、亞泰大街、東風大街、重慶路、北安路、康平街、新發路、上海路、同志街、建設街、東朝陽路、東中華路、遼寧路、長白路、鐵北二路、臨河街。
(三)以下街路禁止賣菜車輛停車設攤銷售
衛星路、繁榮路、磐石路、臺北大街、景陽大路、寬平大路、前進大街、飛躍路、和平大街、春城大街、正陽街、普陽街、安達街、岳陽街、東盛大街、仙台大街、生態大街、樂群街、會展大街、東天街、東嶺南街、矽谷大街、光穀大街、東大橋廣場、西廣場、南廣場、南湖廣場、新民廣場、衛星廣場、站前廣場、世紀廣場、賽德廣場。
(四)賣菜車輛通行需遵守長春市貨車限行通告的規定
1、6時至20時,四環路區域內(不含四環路)禁止中型、重型和牽引車、掛車通行。
四環路即西湖大路—超達大街—南四環路—世紀廣場—世紀大街—洋浦大街—102國道—龍湖大路—北四環路—西四環路
2、7時至9時、16時至19時,三環路區域內(不含三環路)禁止農用運輸車、低速貨車、輕型及以上貨車通行。
三環路即西環城路—自立街—安慶路—東風大街—興順路—蔚山路—南環城路—生態大街—衛星路—東環城路—北環城路
3、4時至22時,一環路區域內(含一環路)禁止中型、重型和低速貨車、牽引車、掛車通行。
一環路即安達街—長白路—亞泰大街—自由大路—工農大路
4、都市快速路禁止貨車通行。
(五)賣菜車輛所有人和駕駛人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服從交通警察指揮和管理,售菜時嚴禁妨礙交通。
(六)菜農售菜要縮小占道面、保持環境衛生整潔,嚴禁損壞花草樹木、綠地和方磚步道。
(七)運菜車輛免收過橋(路)費。
(八)非運菜畜力車仍按原規定管理。
對違反以上運銷管理規定的,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城市管理部門按規定處罰
為做好秋菜上市期間城市管理工作,各城區、開發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還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各城區、開發區城管行政執法局對每個秋菜銷售點都要定崗定責,設專人值守,抓好事前、事中、事後的監管。經營者應嚴格按照要求在指定地點銷售,賣菜車輛可以佔用停車位進行銷售,但貨物不得堆放在停車位上,嚴禁借秋菜銷售點經營其他商品、佔用街路堆放秋菜以及使用擴音設備輔助銷售。
二、每個銷售點要統一設定標識牌(標明二維碼,注明街路名稱、場地範圍、經營時間及秋菜上市的相關管理要求),文宣形式品位要高,以廣告板為主,嚴禁各秋菜點懸掛條幅。
三、實行淨菜上市,提倡秋菜垃圾還田。入市前應去掉老幫爛葉、泥土,修摘乾淨,入市時菜農應自帶清掃工具及時清掃場地,秋菜垃圾要裝袋帶出城外。
四、要積極教育勸導菜農及時清掃和清運其產生的蔬菜垃圾,對拒不清運垃圾,嚴重影響環境衛生的,將依據《長春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五、要安排專門保潔人員做好轄區秋菜銷售點及周邊環境衛生保潔和秋菜垃圾清運工作,及時清理產生的秋菜垃圾。每天秋菜銷售點散市後,要及時清運,做到日產日清。對設有秋菜銷售點的街路和秋菜運輸車輛途經街路要及時洗掃,保持街路整潔,减少揚塵。
六、加强居民秋菜晾曬管理。主要街路兩側、校園周邊、臨街陽臺及已經施劃的停車位嚴禁晾曬秋菜。
七、加强秋菜上市的輿論文宣。應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多種媒體形式開展廣泛宣傳。
八、各城區、開發區都市管理局應配合省、市防疫相關部門做好防疫工作。
2021年長春市秋菜銷售點比特統計表
朝陽區
南關區
二道區
綠園區
寬城區
長春新區
淨月區
經開區
汽開區
中韓區
來源:長春市都市管理局
長春發佈編輯:劉素娜
責編:陳思秀
監製:謝曉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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