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越卡口,一家人徒步偷跑回來;
居家隔離期間擅自駕車外出;
隔離期間去取快遞,或擅自外出
……
近日,
安溪警方查處多起違反防疫規定的案件。
NO.1
私自翻越卡口,徒步偷跑回家
9月24日晚,安溪縣警察局官橋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轄區居民林某明一家,曾到過中高風險地區。而其返回安溪的過程,出乎警察意料。
原來,林某明一家在本月初前往雲南瑞麗,在準備回來的時候,省內部分地區出現新冠疫情。隨後,村居立即聯系到林某明一家,建議其暫緩返安,不料林某明一家不僅不聽從村居勸導,執意回來,並且在返回途中,在廈門中高風險地區進行停留。
在得知自己所處地區為中高風險地區後,林某明本應就地自行居家隔離進行觀察,並且防疫工作人員也再度告知其相關政策,不料林某明此時卻耍起了小聰明,“既然明著回不去,不如偷跑回來……”於是,林某明一家從安溪高速某服務區私自翻越卡口,而後徒步偷跑回家。
24日晚,防疫工作人員在入戶調查人員流動情况時,發現林某明一家已從廈門回來,卻未進行報備,於是立即聯系官橋派出所,隨後,警察到達現場進行處理。現時,林某明一家已被送往集中隔離,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NO.2
居家隔離期間,擅自駕車外出
9月24日,在湖頭鎮高速出口臨檢點,臨檢工作人員發現隔離醫學觀察對象張某福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情况下發佈的决定、命令,擅自駕車外出。
經查,張某福於9月12日從廈門返安,根據《安溪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關於全面加强中高風險地區入(返)安人員管控的通告(2021年第22號)》,需進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但此人在隔離期間未遵守規定擅自外出,可能引發新冠肺炎疫情傳播風險或其他嚴重後果。
張某福擅自外出行為被發現後,即被送至隔離點強制隔離,費用自理。現時,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NO.3
違反居家規定,擅自去取快遞
9月24日,家住安溪縣鳳城鎮的連某違反居家管理規定,從鐵觀音山莊騎電動車前往鳳城鎮解放路旺福百貨拿取快遞,並於21時許返回鐵觀音山莊家中。
經查,連某於9月13日從廈門返安,現時正處於居家隔離期間,其擅自外出,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發佈的决定、命令,可能引發疫情傳播風險或其他後果。9月25日,鳳城派出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對其進行立案調查,現時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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