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注射藥還在家長手上,護士已給孩子打完針,家長要求免費打6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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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浙江杭州,趙女士帶女兒去醫院打針,護士交代她:藥物注射前要先在手裡搖晃四五分鐘左右,才可以肌注。於是趙女士便拿過藥瓶開始搖晃,搖了三分鐘左右,趙女士扭頭一看,眼前場景把她嚇了一跳。針對這名護士注射前沒有核對患者資訊注射錯誤的問題,醫院對護士進行了處罰,隨後給趙女士女兒進行了複查,檢查結果呈陰性,也就是說這次注射後續沒有帶來不良影響。

浙江杭州,趙女士帶女兒去醫院打針,護士交代她:藥物注射前要先在手裡搖晃四五分鐘左右,才可以肌注。於是趙女士便拿過藥瓶開始搖晃,搖了三分鐘左右,趙女士扭頭一看,眼前場景把她嚇了一跳。

趙女士說,自己是紹興人,之前發現女兒生長有問題,特意帶孩子來杭州這邊的醫院看病,經過一段時間治療,從8月初開始需要注射藥物。近日,自己帶孩子來注射藥物,護士讓自己先搖晃一下藥物,藥物還沒搖好給護士,轉頭一看卻發現護士已經在給孩子注射藥物了。

這把趙女士嚇了一跳:孩子的藥物明明還在自己手裡,那護士注射的是什麼?她趕緊大聲質問護士:你給我們孩子打的什麼?因為當時太激動了,還連續問了三遍。

但不知道護士是沒聽到還是怎麼回事,並沒有停止給孩子肌注,肌注結束拔掉針管,把針管扔掉。趙女士追問:藥瓶還在我手上搖晃,你到底給我女兒打的什麼?這時護士才反應過來,自己把藥打錯了。

趙女士非常氣憤,把醫院外面的丈夫叫了進來,兩人責問護士究竟打了什麼藥,護士趕緊去査詢記錄,告訴趙女士:肌注室裏大多數是已經調試好的皮試,根據小朋友實際情況,打青黴素或者頭孢這一類的皮試,她們査詢後確認,確實打錯了,把後面孩子要打的皮試打給了趙女士女兒,注射的藥物是頭孢皮試。

負責該科室的護士長調取監控後還原了當時的情况,原來在趙女士搖晃藥物時,後面一名家長帶著小孩來注射,把病歷給了護士,剛好趙女士女兒當時又叉著手臂在旁邊等待注射,護士就把應該給後面那位小朋友注射的頭孢皮試,打給了趙女士女兒。

護士長說,當值護士已經從業九年,是一名懷孕八周的孕婦,事情發生後特別自責,跟她彙報時也一直在抖,她說知道自己犯了非常大的錯,家長不論有什麼訴求都可以提出來,自己傾家蕩產都願意賠償。

針對這名護士注射前沒有核對患者資訊注射錯誤的問題,醫院對護士進行了處罰,隨後給趙女士女兒進行了複查,檢查結果呈陰性,也就是說這次注射後續沒有帶來不良影響。但趙女士和丈夫並不認可這個結論,他們說女兒眼角旁邊長了點東西,回去車上還有嘔吐的症狀,應該就是注射引起的問題。

對此,護士長解釋道:頭孢皮試液注射後,只要孩子檢查沒有呈陽性,就說明這次注射沒有造成負面的影響,是沒有太大問題的。至於趙女士提到的女兒車上嘔吐之類的問題,那應該和這次注射沒有太大相關性。不過作為事件的責任方,雖然孩子檢查沒有問題,但孩子白挨了一針,醫院和護士都非常愧疚。

對於這次意外,醫院表示可以之後再給孩子進行一次免費檢查,後續趙女士女兒來治療,醫院也可以提供協助,如果孩子後續產生了和這次注射相關的副作用,醫院會願意承擔相關的醫療後果。

對於這次意外,趙女士丈夫提出了一個解決方案:孩子在這裡治療需要注射的藥物為1500元一針,每隔28天注射一次,他們要求醫院後續給孩子免費注射6針,相當於要求醫院賠償9000元。對於這一訴求,護士長表示將向上面反映,儘快給出答覆。

整件事看下來著實讓人捏了一把汗,護士的操作不當,給孩子注射錯藥物,萬幸的是注射的是皮試,也沒有引發嚴重的後果。

在臨床護理上有一個專有名詞叫“三查七對”,“三查”內容是查藥品的有效期,配伍禁忌、查藥品有無變質、渾濁、查藥品的安瓿有無破損,瓶蓋有無鬆動。七對指的是查對床號、查對姓名、查對藥名、查對劑量、查對時間、查對濃度、查對用法。

這次意外發生的起因,便是護士當時忘記查對姓名和查對藥名,沒有和趙女士女兒核對資訊。從護士事後的態度來看,並沒有逃避這次事故責任,相信也確實非常後悔,希望通過這次事故後,她能謹記教訓,不再犯如此低級的錯誤,畢竟醫護人員每一個操作環節,都和患者的安全健康息息相關,稍有不慎便會引發嚴重後果,甚至危及生命。

趙女士如果對醫院的檢查結論不放心,其實也可以和醫院協商,換另一個醫院檢查,確認這次注射是否真的如醫院所說的沒有引發負面影響,相關的檢查費用由醫院方面承擔,這樣出來的檢查結果,相信大家也都無話可說。

這件事也給每個醫護人員提了個醒:一定要重視病人,敬畏生命,在檢查和治療的每個環節,都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來操作,否則一旦發生意外,賠償事小,人命事大!

大家怎麼看這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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