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哈爾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發佈第28號公告,哈爾濱市發現本土新冠肺炎陽性感染者。為切實做好“外防輸出”“內防擴散”工作,有效阻斷疫情傳播通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請廣大市民羣衆密切關注疫情動態,非必要不離哈,確需離哈的需憑健康碼綠碼通行,全程做好個人防護。
二、麻將館、洗浴、影院、劇院、歌廳、舞廳、足療店、按摩院、遊戲廳、网咖、室內體育健身場所、室內兒童遊樂項目、位於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小旅店、各類線下教育培訓機構等空間相對密閉場所暫停營業。
三、個體診所暫停營業。各宗教場所暫停對外開放,暫停集體宗教活動。
四、景區景點要嚴格落實限量、預約、錯峰要求,實行分時預約、掃碼(健康碼、行程碼)進園,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最大承載量的50%,並嚴格控制暫態流量;暫停景區景點內部表演。
五、暫停舉辦大型會議、活動、論壇、培訓、演出、展銷促銷等;暫停遊園、廟會、集市、民俗、文藝演出、廣場舞等群眾性活動。
六、福利機构、養老服務機構、精神衛生機构實行全封閉管理,禁止人員進出。養老機构暫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停止探視活動。公安司法行政監所實行全封閉管理,暫停直接接觸的家屬探視。
七、公共場所(飛機場、火車站、客運站、飯店、飯店、商場、量販店、農集貿市場、藥店、景區景點、展覽館等)、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加强管控,防止人員聚集,全面開展入口處測體溫、查驗健康碼(行程碼)、檢查口罩佩戴情况等防控措施,並經常性做好環境消毒工作。
八、捷運、公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實行限流運行,公車、輪渡、計程車(含網約車)一律開窗運行,司乘人員全程佩戴口罩。
九、宣導各類社會組織不舉辦聚集性活動,宣導廣大市民羣衆樹立節慶文明新風,宣導紅事緩辦、白事簡辦,不紮堆、不聚集、不聚餐,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十、請廣大市民密切關注陽性感染者相關資訊,如與陽性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的,應當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屯)、工作單位報備,並配合落實防控措施。如出現發熱、乾咳、乏力、咽痛、嗅(味)覺减退、腹瀉等症狀,請勿自行服藥,需佩戴口罩儘快到就近的醫療機構發熱門診排查和就診,就診過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並主動告知旅居史、接觸史。
十一、陽性感染者活動軌跡所涉及的區域,有序開展核酸篩查,請廣大市民羣衆積極配合。
十二、嚴禁惡意造謠傳謠、謊報瞞報疫情、發佈不實資訊。本公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所有在哈組織和人員均應嚴格遵守,對違反公告規定的,依法追究責任。(楊雪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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