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如果發生了盜搶案,依靠發達的監控設施和先進的偵查科技,犯罪分子很快就會歸案。但是在幾百年前的清朝,沒有監聽設備,也沒有什麼高超的偵查科技,一旦發生盜搶案,十有七八都成了無頭案。而且盜竊案和官員的職位、個人前途息息相關,這一系列的制度弊端和原因,造成了清朝官員諱盜誣良的現象,不少良民被誣陷為盜賊,以致冤案遍地。
張集馨是道光年間的大臣,有《道鹹宦海見聞錄》留於世。在任四川按察使時,他遇到了一個很奇怪的案子。死者蔣性青年,被妻子和妹妹合謀捏爆睾丸而死。
犯罪動機就是,死者患有癆病,長期臥床,妻子心生嫌惡,妹妹也盼著哥哥早死好繼承家產,所以二人合謀殺人。
這樣奇特的案情驚世駭俗。張集馨難以相信,在審訊時,他見到了姑嫂二人。瘦弱的兩個女子怎麼看也不像是能兇惡到殺自己丈夫、殺自己親哥哥的人。問她們為何要殺親人,二人說是屈打成招。受不住了,只好按衙役說的畫押。
張集馨又審訊了驗屍的仵作,仵作承認死者的睾丸是自己捏爆的。死者實際是遍體無傷。最終經過層層審查,案件的真相終於浮出水面。
原來案發當夜,蔣姓青年和妻子正在臥床休息,盜賊在牆根處挖了一個大洞,偷盜東西。妻子胡氏聽到響聲驚叫起來,由於衣服已經被盜賊偷走,遂一邊驚呼一邊趕往厢房的小姑子房中拿衣服和照明工具。
等眾人趕回房中,發現蔣姓青年已經因為受到驚嚇氣絕身亡。本身長期患有癆病,甚至不能正常行走。這大半夜的這麼一驚嚇,直接死掉了。
次日,該鄉保長及眾親屬趕到縣衙門報案,然而知縣徐鈞有意諱盜。暗中指使下屬誣陷姑嫂二人謀殺。仵作受意將死屍的睾丸捏爆,偽造證據。
幸而張集馨查出了真相,姑嫂二人得以活命。但如這姑嫂二人般幸運的並不多。草菅人命、誣良諱盜的知縣徐鈞最後並沒有被法辦,僅僅自動卸任而已。
為什麼普通的盜竊案會演變為如此荒謬的驚天大案呢?這與當時的官員考績制度和財政制度有很大關係。
△首先來說考績制度。
清代官員的考績制度是這樣規定的,如果轄內發生盜竊案,地方大小官員如果未能在一定期限內將盜賊抓獲的話,就有“疏防”之罪。比如百姓如果在道路、鄉村、城內被盜搶的話,地方官要被降一級調用。然而依照當時的刑偵水准,抓住這些流竄的盜賊實非易事。盜搶案十有七八最後都成了懸案,根本抓不到罪犯。
當地的知縣品級已經是正七品,是正印官中最低等的了。如果再降一級,只能擔任副官等無實權的職務。很可能最後落個職位不保的結局,飯碗都丟了。
所以在這樣的情勢下,很多官員諱盜。遇到百姓上報盜搶案件,是能勸退勸退,不能勸退的,化重為輕,化大為小。如果以上都不能解决自己被處罰的風險,有些喪盡天良的官員就會誣良為盜,反誣受害的百姓是盜賊,以致已經遭灾的受害者身陷囹圄,甚至被判死刑,家破人亡。
△其次來說清朝的地方財政制度。
最初的時候,清朝實行量入為出的財政制度。中央戶部統一支配,地方的支出每一筆都要申報到中央,經過層層審批才能報帳。到了乾隆朝,人口劇增,地方衝突也增多,原來的支配額已經遠遠不够用了。
地方上此時公務的支出來源主要是耗羨。耗羨就是地方的官府在徵收錢糧時以損耗為名多收的那部分,耗羨加重了百姓的負擔,滋生了官場的腐敗。
本來錢都不够用,如果再出現了盜竊案,那更是入不敷出。盜竊案涉案人數眾多,案卷要經過縣、府、按察司、督撫等多級政府稽核,犯案相關人員一路輾轉解送,都要花費不少錢。
一些官員不願意虧空,或者不願意受制於辦案的吏役,就有有諱盜誣良之舉。當時也有不少有識之士和官員看到了這一弊端,但因為無法改變考績制度和地方財政制度而無痕愛和。只能是對地方官員進行說教告誡,在個案裡面糾錯。
可想而知,這對當時的局面也產生不了多大的影響。清朝已經從根子上爛了。就在張集馨在四川任職期間,僅簡州(今四川簡陽)一個地方,一年內就有劫案300餘件,皆未通報。
不到五年,太平天國運動爆發。
參考資料:
1.鄭小悠:《清朝的案與刑》,山西人民出版社
看到這裡了,不妨點個關注和贊吧!
我是愛歷史的童淇,歡迎交流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