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省自然資源廳等八部門聯合印發《江西省持續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三年行動方案》,明確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持續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三年行動,重點整治房地產開發、房屋買賣、住房租賃、物業服務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以促進全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保障羣衆合法權益。
《方案》確定,本次整治範圍包括4個方面:全省所有在建在售的房地產開發專案;所有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房地產交易活動各環節;重點整治2020年以來信訪投訴多、舉報反映問題突出的項目和企業。整治內容主要有4項: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否存在未按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如期交付房屋、未按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建設配套設施等5種行為;房屋銷售方面是否存在商品住房未落實“一房一價”制度、捂盤惜售、囤積房源、變相漲價、捆綁銷售車位儲藏室等17種行為;住房租賃企業是否存在違規開展住房租賃消費貸款業務等8種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是否存在侵佔、挪用業主共有部分經營獲取收益等10種行為。各地還可結合本地實際,因城施策新增整治內容。我省將定期公佈違法違規的企業和從業人員名單,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對違法違規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仲介機構、住房租賃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金融機構及從業人員,將依法依規並視情採取警示約談、信用扣分、公開通報、停業整頓、行政處罰、列入失信名單、吊銷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等措施進行處置;涉嫌犯罪的,移交警察司法部門依法查處;對逾期不能償還債務、大規模延期交房、負面輿情較多等存在重大經營風險的企業,將實施重點監管。
《方案》重申,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聚焦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力爭通過三年整治,使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房地產開發、房屋買賣、住房租賃、物業服務領域市場亂象得到有效治理,房地產市場秩序明顯好轉,羣衆在住房消費中的獲得感、滿意度顯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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