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父母舉報藏屍家中,男子將女網友虐待致死,被捕後表示女方自願被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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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年邁夫妻狠心報警,稱親生兒子殺人還藏屍家中,警方迅速抓捕了嫌疑人,而兇手遲遲不肯交代死者資訊,雙方相識不足一天,年僅21歲的女網友為何慘遭殺害?父母眼中乖巧懂事的受害人,又是為什麼與兇手結下深仇大恨?在動用大量警力進行調查後,警方初步確認死者名為小雨,年僅21歲。

年邁夫妻狠心報警,稱親生兒子殺人還藏屍家中,警方迅速抓捕了嫌疑人,而兇手遲遲不肯交代死者資訊,雙方相識不足一天,年僅21歲的女網友為何慘遭殺害?父母眼中乖巧懂事的受害人,又是為什麼與兇手結下深仇大恨?兩人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呢?

老夫婦舉報親生兒子殺人

2020年3月26日,一對老夫妻慌慌張張來到長春市雙陽區警局報警,令人吃驚的是他們要舉報的對象竟然是自己的兒子,二人稱自己的兒子張某殺害了一名女孩,還將屍體藏在了行李箱中,老父親還說兒子已經逃離本地,回到了長春的住所,而藏屍的行李箱就在他們中型客車的後備箱中。

殺人後藏屍家中,兇手還逃逸在外,如此惡劣的行徑使長春市警方高度重視,因為案情重大,長春市警察局先派科技刑偵人員前往雙陽區報案處檢查屍體的真實性,同時為了提高辦案效率,派另一波警察前往張某的住處對他隨時進行監控。

根據警方多方面調查,確認老夫婦的兒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是因為夫婦二人知道的線索有限,兒子的住所又處在人流量極大、人員複雜的商業圈中,一旦犯罪嫌疑人逃跑,將很難對其進行抓捕。經多方協商,警方决定先對張某進行抓捕,防止錯過最好的破案時機,夫婦二人向警方提供了兒子公寓的鑰匙,警方立刻布控準備實施抓捕。

正當警察布控完成準備上樓時,巧合發生了,犯罪嫌疑人張某竟獨自出門了,這與警方直接碰了個照面,被當場制服,男子被控制住後經過在場證人指認,這個年輕人就是涉嫌殺害女子的犯罪嫌疑人。

男子名為張喆,警方詢問他殺害了誰時,他竟說不認識,但是他還承認自己確實殺了人,而問起在哪作案時他卻支支吾吾不肯說實話。

另一隊刑偵小組跟隨張喆父母找到了那個裝著屍體的行李箱,科技人員小心翼翼地打開行李箱後,一股惡臭撲面而來,箱子裏是一具面目全非女屍,而老夫婦也不知道這具女屍的身份,屍體身上也沒有任何能查明身份的東西,她的手機、身份證,以及與兇手的聊天記錄都被張喆給銷毀了,這給警察的工作帶來了極大的困難。

張喆雖然對自己殺害這名女性的事實供認不諱,但是始終沒有說出受害者的真實身份,幾天過去了警察也沒有收到附近與失踪相關的報案,死者的身份成為了一個謎團。

在動用大量警力進行調查後,警方初步確認死者名為小雨,年僅21歲。隨後受害者家屬對張某的犯罪行為進行了起訴,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他進行了審判。張喆出生於1991年,在法庭上的他看起來一點也不緊張,這個看起來本分老實的人為什麼會狠心殺害小雨的呢?

兇手口述作案過程

2020年3月18日晚10點左右,兇手張喆用粗麻繩,將被害人小雨殘忍地勒死在自己出租屋衛生間內,第二天清晨,他用深色塑胶袋、保鮮膜和大捆膠帶將死者小雨的屍體進行慘無人道的捆綁壓縮後,裝入行李箱中,帶到了磐石市父母的家中,並將行李箱存放在父母的中型客車內。

之後,被告人張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犯罪事實清楚,起訴證據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對其進行上訴,法庭上被害人小雨的雙親作為民事訴訟人,要求張喆賠償43萬餘元的經濟與精神損失費。

雖然事情已經過去了近一年,小雨的父母依舊不能化解失去女兒的傷痛,父親聲淚俱下地說:“當時到刑警隊之後才知道自己的娃娃被殺了,當時腦子一片空白,啥也不知道了,我現在都很難相信她真的離我們而去了。”

在記者的採訪中我們得知,小雨的父母早些年就因感情問題離了婚,孩子一直跟隨母親生活,2020年3月16日他才剛剛探望過女兒小雨,沒想到兩天后孩子就被人殺害了。小雨生前是個顧家的人,經常幫著家裡人照顧奶奶和年幼的妹妹,一向孝順懂事的小雨雖然平時會因為愛美而化妝打扮,但是從來沒有沾染過什麼不良的嗜好,周圍也沒什麼奇怪的朋友,而兇手張喆父母二人連聽都沒聽說過:

“不瞭解,也沒聽說過,我們連他倆怎麼認識的都不知道,我們連孩子為什麼被殺害都不清楚。”

“孩子在我身邊有二十多年了,她不是什麼壞人,我就想知道她是怎麼死的,好還我們一個公正。”

兩人做夢都想不到會是白髮人送黑髮人,更想不通自己乖巧可愛的女兒做了什麼會引來殺身之禍。

張喆在法庭上陳述了他的犯罪事實:兩個人是通過社交軟件認識的,張喆看到小雨發朋友圈說想喝酒,他提出要一起喝酒,於是兩人約在了張喆家中,一晚上兩人喝了很多啤酒和一些白酒,借著酒勁兩人决定找點刺激,於是在衛生間進行性虐遊戲,而且小雨並沒有拒絕他。

他先是用繩子把小雨的手綁到背後,同時也套住了小雨的脖子,而案發時他一直在小雨背後,她沒有按照約定示意自己有什麼不舒服的地方,所以等到他發現有什麼不對的時候,小雨已經沒有了呼吸,自己也給她做了人工呼吸,但是依舊沒有用,而自己因為酒後過於慌張而逃離了房間,直到第二天造船才醒來處理屍體,小雨的母親聽到這裡時已經淚流滿面了。

隨後張喆描述了處理屍體的過程:他酒醒後為了處理屍體就買了大行李箱回來,然後磕磕碰碰地把屍體搬進了箱子裏,起初28寸的箱子是裝不下屍體的,所以他用膠帶對屍體進行捆綁後才得以裝下,甚至用塑胶袋和保鮮膜將屍體頭部包裹得十分嚴實,隨後他簡單收拾了現場並將小雨的身份證等物品分別扔在了不同地方,但是他留下了小雨的手機,因為要和朋友吃飯,還冒充小雨借了錢。

最後他帶著箱子回了父母家,並囑咐箱子裏是他的私人衣物不要亂動,和表弟吃飯的他道出了自己殺人的事情,表弟立刻建議他自首並把事情告訴了張喆父母,他本和父母約好處理完工作的事就一起去自首,卻因為害怕一直躲藏在家中,其實他之前做質檢員工作,被裁員解雇後一直在酒吧、夜店從事賣唱的工作,但是因為年初的疫情他已經很久沒上過班了,他又說自己有存款根本不缺錢,這與他之前用小雨手機借錢的行為不符,他對殺人後一系列毀屍滅迹的行為都描述的含糊不清。

用證據打臉兇手

原告方先出示了他捆綁時使用的粉色繩索,根據對屍體的初步檢測,基本可以判定小雨頭部和脖子上的傷是在生前造成的,被害人頭部、眼部、嘴部都有傷口,上牙也遺失6顆,頸部傷口是致命傷,這些傷口明顯表示她曾經受過虐待,同時他的表弟也呈上了證詞,證實張喆曾向他親口承認自己殺害了一名網約女子,甚至還求表弟和他一起掩埋屍體,張喆對此並不接受,聲稱是弟弟在說氣話。

隨後法庭又出示了他父母的證詞,父母曾多次勸他去自首,可他還一度放話:“不用你們管,我才不去,警詧抓到就抓到,抓不到就算我厲害。”

3月22日張喆的父母决定再次前往長春勸說兒子,但他依舊不聽,24日年邁的夫妻二人帶著屍體去報警,畢竟不能做傷天害理包庇罪犯的事,沒想到張喆對此還是拒不承認。

最後警方出示了他在派出所的筆錄,這裡記錄了他親自口述的完整地殺害小雨的過程,他當時因為喝了酒就萌生了殺害小雨的想法,將她騙到浴室後讓她跪在牆角,小雨反抗後對她拳腳相向,女孩就沒有再反抗,他用繩子勒住她的脖子後,大約三四分鐘後小雨就不動了,他在折磨小雨的時候,逼問出了她的手機密碼並删除了二人的聊天記錄,還銷毀了她的手機卡,此後三四天,他在磐石縣賭博砸進去3000多塊錢後,就以小雨的名義向別人借錢。

張喆不在夜店打工後就一直沒有經濟來源,自己還背著房子的貸款,他曾為了生計還出售過自己的真毛大衣和電腦,案發當晚張喆把小雨約來本就動機不純,尋思自己死也要拉個墊背的,他自己過得不好也不想別人好,所以他在網上裝作一副老好人的樣子,把因和父母吵架的小雨約來,他看上去是個老實人,實際上心思縝密。他為了一己私欲殺害小雨後沒有選擇自首,反而選擇去清理現場,藏匿並隱藏屍體,甚至决定回磐石老家將屍體拋在荒野。

歸根結底是張喆內心深處的虛榮心作祟,加上他內心深處的扭曲和缺乏對法律的敬畏,最終導致了悲劇的發生,他很早輟學混迹社會,接觸的人都是沒有工作的混混,結交的這些狐朋狗友還帶著他染上了賭博等惡習,這就導致了他生活拮据,而自己又很好面子,想賺大錢又為人懶惰,在警方抓到他的那天他還穿著一身名牌,可惜都是一些高仿品,他就是覺得穿成這樣出去會很有面子。

張喆的犯罪行為是難以辯解的了,所以法庭上的討論都是如何對他定罪量刑,原告律師敘述:鑒於他在殘忍殺害小雨後將其拋弃在衛生間回屋睡覺,在第二天甚至出門購買行李箱和保鮮膜來搬運藏匿屍體,他對死者暴力行為在先,作案手段殘忍對死者小雨死亡結果積極追求,又用性虐待的藉口極力掩蓋自己的殘忍行徑,在殺人後還對證據進行了銷毀、清理毀壞現場還試圖轉移拋屍,這一系列行為都有明顯隱藏犯罪的意識,尤其是在親生父母的勸說下仍拒絕自首,其行為符合故意殺人罪且作案手段殘忍,被抓捕後據不敘述作案經過,不具備酌情處罰的條件。

兇手最終得到應有懲罰

在如此充分的證據下,張喆依舊不承認自己的罪行,他的律師辯解到:二人見面時並不熟悉且沒有過節,且雙方都是自願進行捆綁等行為,鑒於二人當時處於醉酒狀態,殺害小雨屬於失手行為,且據本人敘述自己是有主動投案的意識的,應該被從輕處罰。

原告律師反駁:被告人對死者的身體狀況和承受能力沒有明確的認識,他沒有能力避免在施虐的過程中避免小雨的死亡,且各種證據也表明是兩人發生了一定衝突後,對受害者施加暴力行徑,並不屬於過失殺人。

在民事訴訟階段原告方依舊堅持訴訟,小雨的母親此時情緒十分激動,兇手不僅不承認自己的罪行,還試圖污名化自己的女兒,這種歪曲事實侮辱死者的行為讓她憤怒,同時她希望警方可以對她女兒頭部所受的傷進行進一步的鑒定,給出一份明確的報告,此時張喆表示願意對小雨的父母進行一定賠償,他願意盡自己所能來補償他們。

直到最後張喆都不承認自己是故意殺人,但是他清理現場、試圖拋屍的犯罪行徑是無法掩蓋的,鑒於本次事件情節嚴重無法當堂宣判,直到2020年12月24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才對此進行了正式宣判:首先,被告人張喆犯故意殺人罪,决定判處死刑;第二,被告人張喆賠償附帶的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36萬餘元人民幣。

罪犯張喆僅僅為了滿足個人惡劣的想法,就對認識僅僅不過半天的女網友痛下殺手,他沒有對生命和法律的最起碼的尊重,這種漠視法律、沒有道德底線的行為最終以死刑收尾。正所謂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如今網絡社交仿佛成為了常態,但是沒有人能够瞭解到荧幕背後那個人真正的面目,所以一定要提高警惕,在沒有真正瞭解一個網友的時候,儘量不要選擇在現實中相約見面,就算是在見面時也要有一定的防護意識,不要輕信他人。

來源:邑都新媒

标签: 警察 父母 張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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