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復偽造資料,虛構危廢回收,中央督察組如何揭開這家公司的種種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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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家以稀有金屬生產和加工為主的央企,偽造危險廢物的回收協定和交接台賬,企圖在督察人員面前蒙混過關。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公佈的第二批典型案例中,記者注意到,督察組用了“性質十分惡劣”詞彙來介紹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下屬中國有色(寧夏)東方集團有限公司在督察中所暴露的問題。更多的真相,還待督察組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况。督察組將按要求做好後續督察工作。

一家以稀有金屬生產和加工為主的央企,偽造危險廢物的回收協定和交接台賬,企圖在督察人員面前蒙混過關。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公佈的第二批典型案例中,記者注意到,督察組用了“性質十分惡劣”詞彙來介紹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下屬中國有色(寧夏)東方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公司)在督察中所暴露的問題。

典型案例還詳細介紹了東方公司下屬寧夏東方鉭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鉭業公司)偽造資料應對督察的事實。鉭業公司對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不落實,環境法治意識淡薄,其違法的背後又隱藏著怎樣的真相?

偽造資料應付檢查,危險廢物回收協定竟是一紙空文

東方公司位於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是中國有色集團的二級企業,下轄鉭業公司、寧夏中色新材料有限公司(簡稱新材料公司)、寧夏中色金輝新能源有限公司(簡稱金輝公司)等5家子公司和特種資料分公司(簡稱特材公司)等兩家分公司。

當地至今還流傳著一種說法,沒有石嘴山市之前,東方公司就已存在,企業在當地的歷史之悠久可見一斑,這也造成了一些不合常理的現象,“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對企業的約束力有限。”督察人員回憶起6月份到石嘴山暗訪的情景,“當時企業給我們的感覺是相關負責人說的話、提供資料的可信度都很低。”

以一份資料為例,記者看到鉭業公司提供給督察組的《寧夏東方鉭業股份有限公司危險廢物交接確認臺賬》的第一頁存在明顯修改痕迹:2021年被塗改成2020年。“造假痕迹太明顯了,這是典型的弄虛作假。”督察人員表示。

鉭業公司提供的危險廢物交接確認台賬

說起發現資料造假的線索,督察人員還介紹了一個頗具巧合的事實。當督察人員查看鉭業公司提供的與原材料供應商南京卓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京卓誠)所簽訂的《MIBK包裝桶回收協議》(MIBK包裝桶即為企業生產時產生的廢鐵質油桶)時,線索指向了一家位於南京的貿易公司。“南京正好是我們的督察責任區域,當時我們就協調人員前往南京卓誠瞭解情况是否屬實。只用了半天就查實,所謂的回收協定只是一紙空文。”督察人員告訴記者。

按照企業的說法,MIBK包裝桶回收是為了迴圈利用,不存在危險廢物處理不當。然而生態環境部2021年所發佈的《危險廢物名錄》豁免清單中並未包含廢鐵質油桶。在督察人員實地查訪後,南京卓誠提供了一份情况說明並表示,“企業現時無危廢經營許可證,也沒有從事危廢品處理工作。2021年5月卓誠公司為配合東方鉭業公司降低生產原料成本計畫,雙方討論將MIBK包裝桶進行再灌裝迴圈使用。雙方初步草擬協定,但該協定雙方尚未回簽。協定具體內容也未實施。現時卓誠公司從未回收過MIBK包裝桶。”

南京卓誠提供的情况說明

而鉭業公司所提供的交接確認台賬則顯示,2016年至2020年第三季度,南京卓誠共接收到東方鉭業公司移交的6231個MIBK包裝桶。

南京卓誠相關負責人還告訴督察人員,“MIBK包裝桶是鐵桶,一旦時間過長進入空氣後易生銹。對方的距離過遠,重複進行灌裝利用操作起來也不太現實。”

至此,謊言在事實面前不攻自破。

弄虛作假並非個例,“亡羊補牢”成了習慣動作

典型案例交代了MIBK包裝桶的最終去向,原來鉭業公司擅自將這些包裝桶當成普通廢鐵,分3批非法出售給沒有危廢處理資質的石嘴山市亞峰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數量達4500個。“如此處理危廢,存在嚴重的環境安全隱患。”督察人員表示。

而在應付督察、掩飾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的行為中,鉭業公司一共偽造了6份檔案,分別是2021年6月偽造的與原料供應商南京卓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簽訂的《MIBK包裝桶回收協議》(2016年至2020年每年各1份)和《寧夏東方鉭業股份有限公司危險廢物交接確認臺賬》(2016年至2020年)。此外,為了讓危險廢物交接確認台賬顯得更加“逼真”,相關人員還偽造了原公司安全生產部門崗位員工的簽字。

無獨有偶,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資料在東方公司並非個例。督察組在調閱新材料公司電腦中關於《粉體分廠設備運行巡檢記錄》和《設備運行維護記錄》兩份資料時發現,兩份記錄的電子版檔案均為2021年8月督察進駐前夕創建,隨後列印下發至班組填寫,但運維人員填寫的卻是2021年1月至9月之間的設備巡檢和維護日常記錄。

明明應該實时填寫的巡檢記錄和維護記錄,竟然是倉促之間的“補工作”,這明顯違背了事件的基本邏輯。“企業抱著僥倖心理應對督察,提供了弄虛作假的資料,肯定經不起查。”督察人員表示。

“亡羊補牢”現象在東方公司下屬的其他公司中也存在。據典型案例介紹,其多家下屬公司先後在違反環境影響評價法規的前提下建設項目。例如,2010年1月,金輝公司未經環評審批,擅自開工並於當年12月建成投用6臺生產線反應釜,在2011年4月補辦這6臺反應釜的環評手續後,邊改邊犯,2012年1月,再次未經環評審批,擅自開工並於2015年1月建成投用另6臺生產線反應釜,直至2020年9月才補辦環評手續,時間長達5年之久。

更多的真相,還待督察組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况。督察組將按要求做好後續督察工作。

來源:中國環境APP

編輯:邢翰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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