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典”不吃虧
物業管理費包括保潔費、警衛費、綠化費等。那麼,如果房子空置沒人住,要不要交物業費呢?
高高興興回到老家
沒想到第一個來看我的人
居然是物業人員
房子明明空了三年
為什麼還得交物業費
物業人員不會在忽悠我吧
一起來看民法典怎麼說
檢察官普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
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物業服務人不得採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管道催交物業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條
物業服務契约是物業服務人在物業服務區域內,為業主提供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管理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契约。
物業服務人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
來源: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
編輯:趙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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