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一女大學生坐網約車犯困,懷疑被司機下藥,持水果刀將其劃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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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前有清華學姐誤會學弟騷擾揚言要讓他社死、現在有女乘客誤會司機要謀害她因而跳窗,其實還有一個大家沒有關注到的相似案件——長春大一女生坐網約車犯困,懷疑被下藥拿水果刀劃傷司機。2019年1月12日吉林長春開網約車賺錢的於某接了一個單子,然後接到3個大一女學生,其中一位是陳某,她們要去機場坐飛機回南方老家,於某本以為這就是正常的一個單子,沒想到遭遇了性命之憂。

由於網絡越來越發達,即使從數據上來看處於一個减少情况,但大家能看到的同類型事件卻越來越多,尤其是女性被害事件,囙此女性的被害焦慮逐漸成為一個十分明顯的社會問題。

前有清華學姐誤會學弟騷擾揚言要讓他社死、現在有女乘客誤會司機要謀害她因而跳窗,其實還有一個大家沒有關注到的相似案件——長春大一女生坐網約車犯困,懷疑被下藥拿水果刀劃傷司機。

和前面兩個案件一樣,這個案件也是因為一方錯誤的認知,導致出現了一真一假兩個受害者,假的受害者因為種種沒有得到該有的懲罰,真的受害者反而只能忍氣吞聲。

2019年1月12日吉林長春開網約車賺錢的於某接了一個單子,然後接到3個大一女學生,其中一位是陳某,她們要去機場坐飛機回南方老家,於某本以為這就是正常的一個單子,沒想到遭遇了性命之憂。

車輛行駛過程中,3名女學生都不約而同表現出來了困意,其中1名女生甚至已經睡著,這本來也沒太多奇怪的點,誰沒有在車上睡著過?誰和誰和誰沒有在車上睡著過?

陳某的想法卻與常人不大一樣,她本來就是一個比較敏感的人,又是第一次離開這麼遠的地方上學,雖半年過去了,仍然缺乏安全感,對都市本身懷有敵意。

且就在前一天,她的錢包和手機被當面搶走了,那一刻她體會到了單身女子的不容易,如今又遇到3人都犯困的情形,聯想到近年來女性乘坐網約車遇害事件,於是懷疑司機下迷藥,當即就崩潰了。

她從包裡面拿出水果刀要逼停於某,於某乍然被一把水果刀抵住,好一會兒沒反應過來,直感覺冷汗在背後一滴滴往下滑,也是在他哆嗦的片刻裏,陳某反應更過激了,竟劃傷了於某頸部。

好在於某停車極力阻擾,陳某被迫停止了攻擊,可於某心裡面那個氣,想:“怎麼啥也沒做還要被人拿刀子割!”於某打110報警,情緒激動地和警方說明前因後果,然後兩人都被帶到了警察局。

事情到這裡並沒有結束,因為起初於某是不接受和解的,那麼陳某就要承擔責任,陳某該承擔怎樣的責任?在這個案件中,有人說陳某應當是故意傷害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可知,犯該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殘疾或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但要傷害達到一定程度才可以構成該罪,這個程度最低劃線是“輕傷”,輕傷及以上的傷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而於某只是輕微傷,所以陳某不構成故意傷害罪。

陳某的行為還屬於刑法理論上的“假想防衛”,即行為人由於主觀認識上的錯誤,誤認為有不法侵害存在而實施防衛,結果造成他人損害的行為,這種行為一般根據認識錯誤原理予以處理。

就像於某本沒有要傷害陳某的情况存在,陳某卻因為腦補進行了防衛,導致陳某輕微傷,由於陳某不可能預見到這件事,這種行為純屬於認識錯誤所致,沒有主觀犯罪故意。

也就是說陳某其實沒有造成太大錯誤,所以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你導致別人受傷了,該有的道歉還是得有,該有的賠償還是得有,不承擔刑事責任,基本的道德還是要拿出來,可事態卻兩極反轉。

其實之後的處理看起來沒啥問題,於某見她一個小姑娘,人生地不熟且心理狀態明顯不穩定,就接受了警方的調解工作,在情緒平復之後自認倒楣諒解了陳某。

而陳某因沒有趕上飛機,身上又沒有錢,才剛剛發生了那麼大一件事,十分不好受,就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其中一位警察就掏了1500元為其買車票,還在第二天將她送到了機場。

如此看來這是一件美好的事,心裡脆弱的小姑娘、無辜遭受傷害但選擇原諒的司機,熱心助人的警官,都為這個畫面貢獻了一份力量,但緊接著有人覺得:不對,怎麼受害者是於某,卻都在安慰陳某?

是的,受害者是於某,於某反而隱形了,就因為陳某是大一女學生,確實存在一些能够被理解的情形,但這也不是一方倒關注女大學生的理由,假如給了陳某關懷,那麼就應給真正的受害者於某更多關懷。

否則就是以違法者的無辜可憐進行的一場道德綁架,沒有體現法律和生命的尊嚴,也沒有體現法律是受害者保護屏障的本質,更是一次雖然成功但實則失敗的調解。

最後還是回到女性被害焦慮上,這是真實存在,也是開頭所說和文章中訴說的這些事件的一個誘因,要從什麼地方,用何種方式消除女性被害焦慮,其實也是當下一件十分值得探討的事。

标签: 網約車 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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