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常州市新北公安分局
圩塘派出所接到報警
求助人王某稱自己收到一條可怕的陌生簡訊:
“把屍體拖到停車場,
裝進銀色中型客車裏,
動作利索點別讓人看見,處理好屍體換個手機號給我打電話,
這個就丟掉,明白了嗎?”
王某非常害怕
以為真的有惡性案件發生
並且發來簡訊的號碼並不認識
王某不敢輕易與對方聯系
警方調查發現
這條簡訊的來源是王某的朋友劉某
劉某看到某短視頻平臺上
有人上傳惡作劇視頻
便想著依葫蘆畫瓢“調侃”一下自己的朋友於是借用他人的手機
發出了那條令人害怕的簡訊
最終,警察對劉某的行為
進行了嚴肅地責備訓誡與法制教育
警方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
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言論自由是權利
但大家要對自己“說出的話”負責
切不可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影響他人的正常生活
(來源:廣州日報、南京零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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