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記者從自治區大數據發展局獲悉,近日自治區政府印發關於向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下放自治區級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同時公佈不予授權或者委託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的自治區級行政權力事項目錄(2021年版),廣西成為繼山東省之後全國第二個在自貿試驗區實施“負面清單”式放權的省(區)。
據瞭解,2020年廣西分兩批向自貿試驗區下放162項自治區級行政權力事項,充分釋放自貿試驗區在自主決策、制度創新和探索實踐等方面的活力。在全國同批設立的6個自貿試驗區中,廣西的放權數量、速度均處於上游水准,但仍然存在許可權下放不精准等問題。
為進一步實現“片區事片區管”目標,我區此次公佈不予授權或者委託自貿試驗區實施的事項目錄,主要以自貿試驗區當前發展急需的自治區級行政許可、行政確認和其他行政權力等3類行政權力事項為基礎,將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和意識形態安全及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能下放自貿試驗區行使的115項自治區級行政權力事項列入目錄,占自治區級行政權力事項總數的3.5%。目錄之內的事項不得下放自貿試驗區實施;目錄之外的事項,按照“一次賦權,分批下放”的原則,可通過法定程式分批下放。我區由此將自貿試驗區正面賦權模式陞級為“負面清單”式放權,從制度創新層面實現放權新突破。
下一步,我區將繼續深化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改革,在自貿試驗區120平方公里範圍內進行最大限度的壓力測試和風險管控,最大程度提升片區自主管理、自主創新能力,助推廣西自貿試驗區高質量發展。(龔文穎 徐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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