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都市現場綜合合肥高新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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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16000,要斷他雙腿!”前不久,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警察在日常網絡巡察中看到這條資訊,著實吃了一驚:怎麼有點電影劇情的感覺,再定睛一看,竟已經有人接單了,並且預謀作案的地點竟就在高新區!
雇凶傷人,性質極其惡劣,警察立即將該線索上報至領導。分局高度重視,第一時間組織精幹警力開展分析研判和週邊摸排,迅速鎖定了在網上發佈雇凶傷人的李某光,以及“接單”的犯罪嫌疑人梁某泉。
通過偵查警察得知,接單的“打手”梁某泉此時已經來到了合肥!分局立即成立抓捕組,準備抓捕梁某泉。在抓捕中,讓警察意外的是,梁某泉到了欲行兇地點後,並沒有上樓,而是拍照逗留一段時間後便乘車離去。
為防止嫌疑人行兇,便衣抓捕組立即驅車跟踪,發現嫌疑人向火車站方向行駛,抓捕組在火車站成功將梁某泉抓獲。隨後警察又在蜀山區某餛飩店將雇凶者李某光抓獲。
審訊室內,李某光和梁某泉分別供述了自己的犯罪活動,但兩人的供述的內容卻大相徑庭。
辦案民警吳仲告訴記者,犯罪嫌疑人李某光是某軟體公司的員工,因工作中瑣事與同事蔣某積怨較深,遂在網上購買迷藥,同時多次在網上尋找“打手”,稱願意出資16000元,讓“打手”打斷同事蔣某兩條腿,讓他在醫院住一年。隨後,李某光通過QQ群,尋找到在網上發佈“替人辦事、打手”、“拿人錢財、與人消灾”等消息的犯罪嫌疑人梁某泉和梁某。然而梁某泉和梁某只是以此為幌子,專門進行詐騙活動。
犯罪嫌疑人梁某泉供述了其多次以“替人行兇”為幌子實施詐騙的犯罪過程。梁某泉稱,其在網上發佈了“替人辦事、打手”等消息,若有人諮詢,自己就會與雇主商討作案細節,約定好付款階段後,便會購買前往作案目的地的車票,拍照給雇主,並要求支付部分酬金。到了目標都市後,自己先到作案目標居住地及活動所在地進行踩點,拍照給雇主,索要剩下酬金。獲得酬金後,自己並不實施傷害活動,而是直接折返逃逸。
在這起案件中,梁某泉前後收取共雇主李某光6000餘元。通過審訊,梁某泉還供述了與其團夥梁某在江西、深圳、石家莊等地以同樣手段實施詐騙的犯罪事實。
掌握此條線索後,隨即警方對嫌疑人梁某展開研判。受疫情影響,警方未能立即對其進行抓捕。8月30日,疫情形勢好轉,辦案民警遠赴廣西玉林,成功將梁某成功抓獲。
現時,犯罪嫌疑人李某光因涉嫌故意傷害被監視居住,犯罪嫌疑人梁某泉因涉嫌詐騙被檢察院宣佈逮捕。梁某因涉嫌詐騙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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