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攤面積將“取消”?住建部“16字”回應,答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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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此,不少購房者都在呼籲“取消公攤面積”,也有消息傳出,2021年,公攤面積將會“取消”,真的是這樣嗎?囙此,說是2021年,公攤制度將“取消”還為時尚早。此前,山東發佈通知,要求在2021年6月1日起,購房合同中要明確標明套內面積和公攤面積。

樓市的快速發展,給無數人創造了財富,尤其是早期的多套房持有者,更是賺得盆滿缽滿,實現了財富的躍升。根據國家統計局的資料顯示,截止到2020年,全國的平均房價已經達到了9860元/平,相比較2000年,全國平均房價的漲幅約5倍左右,像是一、二線都市,房價漲幅更是達到了10~20倍,覈心地段甚至超過了30倍,面對如此“高昂”的房價,買房的難度可想而知。

事實上,除了重點都市,現如今很多縣城的房價也不容小覷。此前,根據央媒新華社的報導顯示,全國已經有103個縣城的房價超過“萬元一平”,主要集中在我國的東部地區,以江蘇、浙江、福建、海南等地較為集中。比如海南的陵水縣,人口不過37萬左右,人均年收入也只有3萬元多一些,但是,房價卻已經接近4萬元/平,令人咋舌。

與高房價同樣讓購房者感到不爽的還有樓市存在的“公攤制度”。根據青島本地媒體的報導顯示,前不久,位於黃島西海岸新區的融創維多利亞項目交房,但是,業主卻因為公攤面積的問題與開發商發生了衝突。具體原因是因為該社區的3棟接近200米的超高層住宅,開發商在前期文宣的時候表示公攤面積為31%左右,可是,等到實際交房的時候,公攤面積卻高達46%,一套110平方米的房子,套內面積只有60個平方,也就是說,有將近一半的面積被“偷走”了,這樣的情况購房者豈能接受?

講真的,公攤面積的存在確實讓很多不良開發商鑽了空子,畢竟,我們國家現時還沒有對公攤面積的比例加以約束,就像經濟學家馬光遠說的那樣,公攤面積對於開發商來說,就是想報多少就報多少。要知道,如果一套房子多報10平方米的公攤面積,那麼,對於一百套房子來說,就是1000平方米的公攤面積,對於1000套房子來說,就是10000平方米的公攤面積,按照單價10000元/平來計算,1000套房子就會多出上億元的利潤。

而且,購房者還要為公攤面積的稅費、物業費、公共維修基金等買單。另外,公攤面積越大,稅費、物業費、公共維修基金等也會支出得越多。大體來看,加上購買房子所需要為公攤面積承擔的費用,購房者僅僅在公攤面積上付出的費用,就會多達十幾萬元~二十幾萬元不等。說實話,這對於購房者來說,確實不公平。但是,購房者又有什麼辦法呢?除非不買房,只要是買房,購房者就要忍者,就要當這個“冤大頭”。

可能很多人對於公攤面積的構成還不太瞭解,簡單來說,公攤面積主要包括電梯井、變電室、公共門廳、設備間、值班室、公共牆體、公共過道等,也就是說,以上提到的這些模塊所占的面積是需要購房者按照所買房子的房屋面積來進行一定比列的分攤。一般來說,樓層越高,公攤面積就越大。有意思的是,公攤面積原本是從中國香港傳到大陸來的,可是,中國香港早已經在2013年取消公攤面積了,而我們卻還一直在沿用。

為此,不少購房者都在呼籲“取消公攤面積”,也有消息傳出,2021年,公攤面積將會“取消”,真的是這樣嗎?

關於取消公攤面積的這個問題,住建部早前也發佈過一篇意見稿,其中,對於公攤面積的問題給出了16個字的建議,即:住宅建築應該按照套內面積進行交易。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這個建議僅出現在了住建部的徵求意見稿中,並不是正式檔案,所以,該建議並非強制執行,具體什麼時候實施,還未有定數。囙此,說是2021年,公攤制度將“取消”還為時尚早。不過,值得肯定的是,國家已經準備對公攤制度“下手”了。

此前,山東發佈通知,要求在2021年6月1日起,購房合同中要明確標明套內面積和公攤面積。該規定的出臺,也被很多業內人士和媒體解讀為“打響取消公攤面積的第一槍”。

在筆者看來,長期來看,取消或者改變現有的公攤制度是大勢所趨,但是,因為涉及面比較廣,所以,直接取消的可能性不大,這就好比遏制高房價一樣,需要一步步的來,畢竟,公攤制度已經存在20多年了,想一步到位,怎麼可能?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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