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徒河食品成失信被執行人公司及多位股東被限制高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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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魯網9月13日訊記者獲悉,因一筆融資租賃債務糾紛,西藏徒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與此同時,記者關注到西藏徒河食品以及公司多位股東均被限制高消費。另據記者瞭解,在將西藏徒河食品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同時,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還向西藏徒河食品以及該公司股東張某照下達了限制高消費令。資料顯示,徒河食品已提交了新三板終止掛牌申請並被受理,公司股票也於2021年7月6日起停牌。

魯網9月13日訊記者獲悉,因一筆融資租賃債務糾紛,西藏徒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西藏徒河食品或公司)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與此同時,記者關注到西藏徒河食品以及公司多位股東均被限制高消費。

案號為(2021)滬0115執恢4149號的執行文書顯示,失信被執行人西藏徒河食品,申請執行人系萬豐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下稱萬豐租賃);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為482752.12元,被執行人履行情况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執行法院為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

另據記者瞭解,在將西藏徒河食品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同時,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還向西藏徒河食品以及該公司股東張某照下達了限制高消費令。據限制高消費令,西藏徒河食品及其法定代表人張某照不得實施“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倉位;在星級以上飯店、飯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等。

事實上,這並不是西藏徒河食品第一次登上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被限制高消費的不僅有張某照,還有其他股東。

例如,據(2019)京0112執6959號執行檔案和(2020)滬0115執25139號執行檔案顯示,西藏徒河食品曾先後被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和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此外,記者査詢獲悉,除張某照外,西藏徒河食品另外兩名自然人股東張晨和陳某榮也均因相關案件被列為被執行人、失信被執行人和限制高消費。

據悉,西藏徒河食品是由山東徒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而來,是一家集徒河黑猪保種、養殖、屠宰、加工銷售於一體的綜合型食品產業企業,同時也是一家新三板掛牌企業。資料顯示,徒河食品已提交了新三板終止掛牌申請並被受理,公司股票也於2021年7月6日起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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